据悉,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原位癌可进一步发展为早期浸润癌,偶尔原位癌可消退。浸润癌就属于保险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大疾病责任内了。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等等。正因为原位癌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癌”。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均将癌症(恶性肿瘤)列为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畴,但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又将其中的原位癌列为除外责任。由于原位癌的定义过于专业,导致大多数客户甚至保险从业人员对原位癌的认识有误解。
基于上述原因,国内外绝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均把原位癌排除在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之外,但目前也有部分保险公司因应市场需求,开发保障原位癌的险种,阳光人寿就有关于女性原位癌的险种。
阳光人寿守护人生女性特定疾病保险
——守护人生有哪些保障?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在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患约定的女性原位癌。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责任终止。
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在我们认可的医院首次接受约定的女性特定手术,我们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女性特定手术保险金,责任终止。 特别条款所称的女性特定手术是指:
(1)意外面部整形术; (2)子宫全切手术; (3)全乳房切除手术。
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在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发生女性特定疾病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疾病是指:
(1)原发性妇科癌:指原发于女性乳腺、子宫、子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的恶性肿瘤,但不包括原位癌和转移癌。 (2)系统性红斑狼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