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意见》明确,将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债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参与重大工程投资,进一步拓宽投资空间,创新投资方式,满足重大工程建设融资需求。例如,鼓励险资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债券,发展重大工程投资基金,允许设立股权基金、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支持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鼓励险资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试投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探索险资参与重大工程银团贷款,降低融资成本。
今年6月下旬,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确定,要设立规模达到3000亿元的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来支持进军战略产业,首期投资将达到1000亿元。《意见》还指出,将对保险资金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符合规定的投资收益,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给予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