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90%的地市州已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近80%开始待遇支付。大病保险对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在基本医保之上平均提高10至15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人社部提出,据全国情况测算,2015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人均筹资约需30元左右。各地要合理确定支付范围和待遇水平,支付范围原则上要与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衔接,对困难群众可以适当放宽,具体由省级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线,对困难人群适当降低。2015年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达到合规医疗费用内、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
同时,人社部还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关键政策,需要与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保持总体的平衡,也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加大对困难职工高额医疗费用的减负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覆盖城乡、政策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