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0岁教导员的王津眼中,这些十八九、二十出头的队员们都还是孩子。不训练的时候,还会缠着他撒撒娇。“王教!王教!晚饭加个鸡腿呗!”“王教,给根烟抽呗!”8月12日夜里,爆炸声将王津从梦中惊醒。当王津从家中赶回队里时,队员们已经出警,宿舍里空无一人,直到现在。图为站在队员们空荡荡的宿舍里,王津掩面痛哭。
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事故,将25条宝贵的年轻生命瞬间给吞噬了,发生这样的悲剧令所有人都难受。为了神圣的职责,这些年轻的战士无法选择,但愿在天堂里的他们依旧开心。悲剧无法挽回,牺牲的消防员们也不可能能够救回来。倘若消防员在救火之前能够充分获悉燃烧的东西是何物,那么结果根本不会如此悲惨,但愿有关部门能够吸取经验教训、但愿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沃保网提醒:8·12天津爆炸事件一声炸响惊梦,牵动无数人心!正当众人沉浸在事件凝重的气氛之中,网上却传出了这么一个事:“刚才同事感叹以前都没觉得消防工作这么危险,另一个同事淡淡的接了一句,从来都很危险,我早知道了,因为几乎所有民间贷款公司内部条款有写,拒借消防员。资本市场就是这样,不撒谎,不温情。”
资本市场就是如此现实,各家险企在今晨纷纷发布应急预案并时刻跟进报案情况,投保的市民可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理赔,而身为高危行业的消防员,火灾抢险首当其冲,个人商保理赔却排到了末尾。
消防员投保人身商业保险受限
1.高危行业个人投保受限
消防员奋斗在灾险最前方,来回生死一线,截至目前,在天津爆炸事件中牺牲的消防员已有12人。而据统计,自2008至2012年近5年来,全国在救火抢险一线牺牲的消防人员达144人,每年有300多名消防员受伤甚至致残。面对如此庞大的风险人数,
保险公司给出的答复只是两个选择:要么加保,要么拒保。在实际投保过程中大多数险企为了规避风险,默认选择了后一项。业内也难得统一口径:消防员不能投保
商业医疗保险(含治疗费补助类、住院津贴类、意外医疗等)。可通过加保才可进行投保的险企所对应的高额保费也非消防员能够承受。
2.
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是保险责任免除通用条款中一条的既定内容。虽然近年来
保险产品不断改革将火灾、爆炸(非核爆炸)、地震等灾险均被剔除出免责条款可获理赔,但在人身综合险的条款中火灾作为一项基本的责任其核准依据也较为笼统。
3.投保
险种、保额有限
消防员可不受行业性质投保的商业保险仅有
寿险和健康、重疾险,但根据其行业特点,保费也比一般人高。保险公司不单独承保消防员的意外险,目前我国消防部门与保险公司合作为消防员集体投保团体意外险,保费、保额较之个人投保相对低一些。消防员若不幸遇难,获赔保险金很可能比不上内部抚恤金,保险能为消防员提供的保障实在有限。
国内外消防员制度、保障面面观
1.国内外消防员制度差异
我国消防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每年的新兵征集是主要人员补给来源,从18岁至22岁不等,服役期一般只有两年的现役消防战士,经验的积累极为有限。另外,由于实行兵役制,如果服役期满后无法晋升为士官,好不容易积累起一些消防经验的战士不得不退伍。人手不足致使经验不足者快速被补充上岗,在抢险救灾中风险隐患自然有所提高。
而国外消防员“职业化”已久,且采取职业消防员与志愿消防员合作制,设立有专门的消防培训学校,从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才能获批上岗。如英国受训学员一般每日平均演习现场扑灭8场特级大火,相当于消防队员4年的实战经验。一周下来,学员取得的经验,相当于消防队员20年的实战经验。
2.国内外消防员保障对比
消防人员保障引发社会关注
近年来我国各地陆续出台针对消防人员的保障管理办法,如《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参加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的应当发放高危补助,并未专职消防员配备意外伤害。
宁波市红十字会上月成立消防专项救助基金,为消防现役官兵、消防合同制队员、消防文职人员及其家庭,专职消防队员等社会消防工作者和见义勇为参与扑救火灾的社会群众提供临时性救助,每位受助者的救助额度在500元到10万元。
全国政协委员褚平也在2015年全国政协《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提案》中建议建立消防与保险的互动机制,提高社会消防安全保障程度。
无论政策如何实行,借助国家财政的力量对消防员提供保障毕竟能力有限,彻底解决保险公司对于消防人员单独人身投保限制才能有效分散风险,方不负保险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