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夫妻感情不和,丈夫与另一女子同居还生下一子,之后更是对结发妻子和两个女儿不闻不问。妻子怀恨在心,不仅也与同村男子姘居,还布下“棋局”——为丈夫购买巨额保险后,伙同情夫用铁锤残忍将其杀害。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支付保险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购买保险布局杀丈夫
家住黔江的董术与刘建曾有一个温馨的小家庭,但之后关系越搞越糟,分居期间,刘建与另一女子同居,还生了个儿子,对原有家庭更是不闻不问。董术被激怒了,也与同村男子黄东产生感情。2011年初,刘建在黔江某乡修房卖屋挣了不少钱,但分文未给董术和两个女儿,这让董术对刘建彻底失去信心,准备“搞死刘建”。
一心要报复刘建的董术,担心两个女儿将来的生活,便想到给刘建购买保险,受益人为两个孩子。
2011年5月5日,作为两个女儿的法定代理人,董术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丈夫刘建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保额为26万的终身寿险一份,受益人是两个女儿。
保险购买后,她和黄东多次跟踪刘建行踪。2013年7月5日,黄东在黔江区一个小地名叫白虎山的地方,残忍地用铁锤将刘建活活打死,并伪造交通事故现场后逃回黔江城区。事后,董术将黄东染血的衣服扔掉。
同年7月26日,董术被黔江区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23日被执行逮捕。2014年5月29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以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对董术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而黄东,因故意杀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起诉支付保险被拒
虽未被起诉,但董术始终没有忘记那张保单。由于索赔不成,两个女儿便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6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
黔江法院一审认为,被保险人刘建的死亡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范围,因为有证据证明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故根据合同约定不承担赔偿责任;黔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