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火灾已致2死1伤 火灾保险产品让你少“上火”

沃保整理
2015-04-29 13: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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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14时23分,山西省灵石县新建街煤炭大厦两栋16层高层建筑突发大火。经两小时扑救,目前,两栋大楼大火已灭,但仍有零星火源。在4月里,这样的火灾时有发生,那你及时购买火灾保险产品了吗?
导读:28日下午14时23分,山西省灵石县新建街煤炭大厦两栋16层高层建筑突发大火。经两小时扑救,目前,两栋大楼大火已灭,但仍有零星火源。在4月里,这样的火灾时有发生,那你及时购买火灾保险产品了吗?

据山西省晋中市消防支队官方微博“晋中消防”消息,4月28日14时26分,位于灵石县新建街北113号中凯大厦发生火灾。晋中市公安消防支队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扑救,全市5个中队,93名消防官兵正在全力扑救。

截至目前,经过多方增援,明火已经熄灭,消防人员仍在全力排查。

火情发生后,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救援。灵石县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机制,成立了7个工作组,组织了4支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消防专业队伍投入各类专业车辆40台、救援人员300人;公安干警队伍投入车辆68辆、警务人员247人;企业救援队伍投入泵车罐车27台、救护人员61人;医护人员队伍投入救护车10辆、医务人员42人,并配备了常用设备和急救药品。现场参与救护车辆达到145台,工作人员650余人

事故共有3人被困,1人成功脱险,生命体征正常,另外两名被困人员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沃保网提醒四月,正是一年中最干燥的时节,也是火灾高发时期。福建古雷PX项目事故、沧州批发市场大火、北京亦庄汽配城大火、山西灵石火灾……接连发生的火灾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水火无情。保险有意”。火灾带来的灾难损失常常非常惨重,那么如何投保,降低火灾后的财产损失呢?

企业财产险:直接财产损失可获赔偿

对于任何企业,投保财产险都是十分必要的。该保险对企业财产是一份有力的保障。企业财产险包括基本险、综合险和一切险。

企业财产基本险可以保障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以及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基本险只负责赔偿因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财产损失。而企业综合财产险的保险范围除了基本险的保障范围外还能保障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财产一切险除了承保财产险中列明的责任外,对于意外事故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如偷窃、疏忽、恶意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或灭失也予以负责。财产一切险的保障范围很大,其保险责任采用除外责任方式,即保险人负责赔偿列明的除外责任以外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如果该企业投保了企财险,则类似古雷PX项目事故可通过保险挽回自己的物质损失,相应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也可以获得赔偿。

附加条款:间接财产损失可以赔偿

火灾事故后,除了直接损失可以获得赔偿以外,通过一些附加条款还可以弥补部分间接损失。

因主险条款所承保的风险造成营业所使用的物质财产遭受损失,导致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由此产生的赔偿期间内的毛利润损失,通过营业中断保险就可以获得赔偿。

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烟熏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失或清除污迹的费用,可通过烟熏扩展条款获得赔偿。

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可以扩展承保消防队为扑灭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火灾而依法收取的灭火费用。

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产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保险标的的费用,通过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可获得赔偿。

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污染的损失,还可以利用污染风险扩展条款获得相应赔偿。

责任险:化解民事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以后,除了企业的财产损失外,还常常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并由此产生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了责任险就可以化解这部分风险。

比如雇主责任险可以为企业员工增加一份保障。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符合保单约定保险责任的,可得到以下赔偿: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

对于因事故受损的周边企业及居民索赔,公众责任险可以为您分忧。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公众责任险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以及火灾、爆炸、烟熏是属于除外责任的。只有在扩展“火灾、爆炸及水损责任条款”和“污染条款”之后,相应的损失才可以获得赔偿。

火灾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出险后被保险人应积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由于火灾中的财产遭受了直接火烧、高温烘烤、烟熏污染等作用,且在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将继续经受氧化、腐蚀等,使得损失程度加重,因此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的减损措施将十分重要。

2.大火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封闭现场并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直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月左右。如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事故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如果保险公司对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被保险人亦应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了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尽早了解火灾事故状况并开展定损工作的重要性。

3.保险公司在现场解封后才能进行具体的查勘清点工作,保险合同双方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共同确认损失情况。被保险人还应积极遵循保险公司的损失处理建议,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和维修,对受损的库存物进行妥善处置,比如:尽快转移财产、正常出售或降级出售财产或进行残值处理等。

4.由于每一次事故的损失情况均不同,因此理赔过程必将涉及大量的技术工作。公估人在确认损失和资料收集完整后,会尽快出具公估报告。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5.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后,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的得以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的所有证明和资料。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理赔资料不完整,将会通知被保险人及时补充。

6.在火灾发生后,一定要尽快联系保险公司,保护好现场以及一些相关材料,以使理赔变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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