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酝酿多年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在2014年末尘埃落定。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报告时表示,并轨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一场4000万人走向3亿人的制度并轨终于揭开大幕。
为配合养老金并轨,包括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3个文件,日前已经发到各单位。综合多年未加薪、通货膨胀等因素,平均每人约300元的涨幅还算合情合理。
养老并轨20年
1958
全民统一 中国自1958年起便实行干部和工人统一的退休、退职制度,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制度并无本质差异。两者均实行单位统筹下的现收现付制,由单位直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退休后的待遇差别也微乎其微。
1991
双轨启动 1991年,国务院发布33号文,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驶向了两条轨道。
1993
第一轮试点 1993年前后,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份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文件,开始了局部试点。
1997
酝酿总体改革 1997年1月28日,由人事部、财政部起草的《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向国务院呈报。当时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的差距没有现在这样大。根据方案的设计,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全可以衔接。但这一方案未能获准通过。
2000
维持原状 2000年,国务院发布42号文,指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养老制度;由财政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再另行制定——这后来成为目前各地方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节奏的主要依据之一。
2008
第二轮试点 2008年3月,国家级的改革试点启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被选为试点省份。这一轮改革的方案接近于目前的思路。同时,提出要为事业单位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但五省市改革全部遭到抵制,陷入停滞。
2013
走向并轨 2013年11月,中共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并在会议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改革方向,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2014
尘埃落定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2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