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导读:近日,保监会开始就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征求意见,拟首先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高风险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试点。初步的思路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行业、领域先行先试,适时扩大试点覆盖面,分步引导推广,以大中型企业为示范,积极引导其他小企业投保。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属于强制保险的仅有“交强险”,食品安全责任险都是企业以“自愿投保”的形式存在。不过,在201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就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虽然目前正式的法律文件还没有对外发布,但近年来各界对于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呼声却越来越高。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指出,要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制订出台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此次保监会的《征求意见》提出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试点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领域,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餐饮环节 (学校食堂、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连锁快餐企业)。二是地方已开展试点的企业,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企业。三是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即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需纳入强制试点的行业和领域,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四是风险等级较高的行业,鼓励一些风险较高的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例如酒类、软饮料、食用油、糕点行业及超市、饭店、中央厨房、农村集体餐饮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