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导读:11月20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东莞市长袁宝成强调,要简化流程,服务到位,确保把好事办好,使广大老年人真正能够实现到政策实惠。从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具有东莞户籍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五保户、低保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将获得一份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此次购买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保险期限为一年。资金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留成资金承担,期满后,视该项保险的实际效果,再调整以后年度财政投入方案。
除上述统一由政府购买的对象以外,60周岁以上的东莞户籍或常住老年人,可由个人或子女出资自愿购买。自愿购买的可与村(社区〉或承保企业联系登记,了解其他档次的保险方案,按本人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档次的保险产品。
购买了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老人,由于意外在180天内导致身体残疾的,可按9000元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获得伤残补助。已投保的老年人若因意外而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承保企业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每天可获得90元的住院护理津贴,全年最多补助180天。若180天内因此意外身故的,按9000元扣除已赔付的伤残金,再获得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