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轮”在6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舱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为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船修好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底层货物严重受损,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也被风浪卷入海里。
问:以上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投保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单独海损:船底划破、B舱底层货物损失;
共同海损:请拯救队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A舱的钢材按“残存主义”的做法则属于GA,因为最后船货有所保存。共同海损由受益方共同分摊。以上损失投保水渍险时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A舱的钢材按“因果主义”的做法不属于GA,”因为施救无效果;
实际全损: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属于实际全损,如是非集装箱货物,只有在投保基本险加保舱面险的情况下才可能得到赔偿。如果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是集装箱货物(按惯例可以装甲板),则不需要加保舱面险,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
如果投保ICC(B)及以上的险别也是能够得到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