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请第一时间找出保单并致电保险公司报案(24小时内)。
二、保险公司安排查勘员进行查勘定损。
三、铁路货运的需铁路公安部门出具货运记录,航空货运的需出具航空事故签证,公路运输属货物被盗的同时报当地公安机关。
1.出险通知书、索赔报告、财产损失清单、接受书、权益转让书、赔款收据(该六项单证由保险公司提供格式,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加盖公章);
2.货运保险单正本原件、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3.货物运输合同复印件;
4.整批货物的运单及货物发票(包含受损货物的单价明细);
5.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果是个人则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运车辆的行使证及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
7.被保险人向承运人(货运公司)的索赔函及承运人的答复资料;
8.其它必要的单证和资料。
五、查勘定损人员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核定损失。
六、以上货运保险单证齐备后,查勘定损人员将整理收集的单证并做出书面检验报告。然后提交理算部进行理算、核赔工作。
七、理算核赔部门完成理算、核赔工作并报送财务处理中心划款支付。此时您如果要查询赔案,请直接致电承保支公司业务综合部或业务人员协助查询。
八、本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指引适用于一切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理赔(包括公路、铁路货运和航空货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国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包括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国际陆上货物运输险、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险和国际邮包货物运输险等。
国际运输保险理赔索赔:
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国际运输保险索赔请求,保险人予以受理并决定是否赔偿或如何赔偿的过程。
国际货运险理赔申报材料:
①保单(批单)正本原件、保险协议、共保协议复印件、提单正本原件、运单正本原件、装箱单、磅码单、商业发票、贸易合同、承运人出具的正式的货损证明(正本)、国际运输保险索赔清单(正本)、向承运人及相关责任方的索赔函及其答复、照片(正本)、检验报告(正本);
②修复费用发票(涉及修复的)、海事报告和海事报告(发生海事时)、要求运输保险索赔人提供正本发票和装箱单(发生共同海损时)、必要时应提供设备交接单(涉及集装箱运输的)、装船前的品质和重量证明(对于大宗散装货)。
国际运输保险索赔注意事项:
除应注意国际运输保险提示中有关要求外,被保险人还应特别注意:货物到达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发现货物缺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验货并出据相关证明;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