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导读: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今年全面实施,记者昨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今年上半年,首批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日前完毕,受惠参保人员达712名,报销医疗保险费用384万元,其中,最高报销金额达到8.73万元。
据悉,扬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两块实施,其中卫生部门负责的扬州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于去年7月1日起开始试点,并于今年全面推开;人社部门负责的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施行。
今年1月起,市区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在医院就诊,除由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外,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个人承担的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65%。为落实惠民政策,市社保中心对符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条件社区居民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了公示,今年上半年,首批受惠参保人员达712名,其中,报销2万-5万元43人,5万元以上1人,最高报销8.73万元,不仅做到了应保尽保,更做到了应报尽报。此举进一步减轻了居民的大病负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也从根本上推进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