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强制征收地震巨灾保险旨在为民

沃保整理
2014-11-12 10: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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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政府于1945年成立了地震及战争损坏委员会,后又将其他自然灾害包括在内,并取消战争破坏险。至今,其地震巨灾险提供的保险范围包括地震、山体塌方、火山爆发、海啸等活动,其宗旨是帮助新西兰民众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尽快重返和重建自己的家园。

  导读:新西兰政府于1945年成立了地震及战争损坏委员会,后又将其他自然灾害包括在内,并取消战争破坏险。至今,其地震巨灾险提供的保险范围包括地震、山体塌方、火山爆发、海啸等活动,其宗旨是帮助新西兰民众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尽快重返和重建自己的家园。

  新西兰对地震风险的应对体系由3部分组成,包括地震委员会、保险公司保险协会,分属政府机构、商业机构和社会机构。一旦灾害发生,地震委员会负责法定保险的损失赔偿,房屋最高责任限额为10万新西兰元,房内财产最高责任限额为2万新元;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负责超出法定保险责任部分的损失赔偿;而保险协会则负责启动应急计划。

  新西兰地震委员会由国家财政部全资组建,在抵御巨灾风险时发挥关键作用。该委员会于1994年1月1日重组时,政府无偿拨付了15亿新元。目前,地震委员会已经积累了近50亿新元的巨灾风险基金。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强制征收的保险费以及基金在市场投资中获得的收益。居民向保险公司购买房屋或房内财产保险时,会被强制征收地震巨灾保险和火灾险保费。地震巨灾险保费为每户每年60新元左右,由保险公司代为征收后再交给地震委员会。此外,每户居民每年还须交纳约80新元的火灾险保费。

  除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外,地震委员会还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进行分保,从而分散风险。当巨灾损失金额超过地震委员会支付能力时,政府将发挥托底作用,由政府负担剩余理赔支付,而地震委员会每年会支付给政府一定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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