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屡亮红灯的食品安全领域正在引入治理新思路—上保险。上周,山东传出600家单位首批试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消息,让食责险这一长期没什么人气的险种开始进入公众视野。业内人士指出,食责险本身只是企业化解风险的一种手段,但它带来的第三方监督有助于倒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政策助力
食责险推广“破冰”
“山东首批食品安全责任险开始试点,参保单位约600家。”上周,山东当地媒体披露,通过一个月的试点,截止到8月20日,山东食品安全责任险业务已覆盖济南、淄博、潍坊和济宁四市,参保单位约600家,累计保费收入约140万元,为各类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商店、超市、酒店等提供食品安全风险方面的保额约8亿元。
无独有偶,重庆保监局官方微信日前也发布消息称,重庆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签出第一单,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已为一家快餐经营业主提供200万元的风险保障。
长安责任保险公司是国内较早推出食责险的企业。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食责险推出已有五六年了,但一直乏人问津。现在受到关注,主要与《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新增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规定有关。而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提出要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因此,业界普遍认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望成为继交强险之后的第二个强制险,不少地方政府开始重视食责险的推广。
风险管理
违法行为难获赔偿
所谓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由食品生产、流通领域企业投保,企业及其雇员由于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异物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险额度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险条款相关规定,类似福喜公司故意将过期、次品当成原料等违法行为,或是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食品原料、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都不属于食责险的赔偿范畴。
在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边疆看来,食品安全责任险从健全机制的角度来讲是有必要的,但它解决的只是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之后的责任处理,如企业风险如何有限化、受害者如何得到赔偿等。而强化食品安全更应该关注事前的惩戒,即事先分清各环节应该承担的责任,令其不敢做违法的事。
嘉和一品董事长刘京京表示,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要靠政府的引导与监督,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还是要依靠企业的自律。不是说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就安全了,这是两个概念。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只能说企业懂得风险转移和风险控制,以及通过保险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平处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曾因“福寿螺事件”遭受重创的蜀国演义酒楼董事长瞿传刚表示,食责险对于企业的确是一种保护,一旦出事可以获得一些经济上的补偿。但实际上,食品安全事件对于企业品牌形象、企业公信力、消费者认可度的打击更为巨大,而这些损失是食责险无法弥补的。
定损不易
缺乏统一收费规则
除了帮企业化解风险使受害者快速得到经济补偿外,食品安全责任险还有一定的预警作用。
据长安责任险的专家介绍,投保之后,企业风险信息将全部公开透明,这将有利于企业自律、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保险公司通过理赔积累起的大量数据,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的风险点,制定相应政策、帮助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法。此外,像车险一样,多次发生食品安全理赔事故的企业,其保费系数也会相应提高,这将倒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坦言,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复杂性要远远高于车险,这也是食责险推进缓慢的重要原因。
“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品种、卫生条件千差万别,风险也各有差异,因此每家企业的保费都不一样,目前没有统一的收费规则。”她表示,未来可能会根据经营类别、经营规模分成几档,再与营业收入、面积、卫生评级、限额等指标挂钩,在区域内出台统一的承保方案。
此外,目前食品安全标准还不够具体、完善,也给相关鉴定、确定损害后果带来一些影响。这些都需要通过试点在推进过程中逐渐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