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幼儿园受伤 保险公司赔偿护理费3300元

沃保整理
2014-02-09 11:30:21
100
  去年1月28日中午,宝宝和贝贝一起吃过午饭准备午休,忽然,宝宝被贝贝推搡了一下碰到了桌角,宝宝的右眼受伤,被送往医院,医生对宝宝右眼睑撕裂的伤口进行处理,并建议静养1个月。

【编者按】孩子之间打闹是正常不过的现象。宝宝和贝贝是两个可爱的小女生,都在太原市迎泽区一家幼儿园上学。平时,两人与同班的其他小朋友共同吃饭、睡觉、玩耍。平日里,俩人也会闹些小别扭,不过很快就会重归于好。然而一天宝宝在幼儿园被贝贝推搡了一下,造成眼睑受伤,宝宝的家长找不到事故的承担方,于是把贝贝的家长和幼儿园一起告上法庭,最终保险公司赔偿宝宝护理费3300元。

去年1月28日中午,宝宝和贝贝一起吃过午饭准备午休,忽然,宝宝被贝贝推搡了一下碰到了桌角,宝宝的右眼受伤,被送往医院,医生对宝宝右眼睑撕裂的伤口进行处理,并建议静养1个月。

因为赔偿问题,宝宝的家长将贝贝的家长、幼儿园以及幼儿园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等共计9820元。法庭上,贝贝的家长说,两个孩子平时经常推打,只是这次是贝贝推了宝宝。同时,他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孩子在幼儿园期间的监护责任在园方。

幼儿园则认为,宝宝的碰伤属于意外事件。幼儿园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将宝宝送至医院积极救助,通知监护人,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后来还多次登门拜访,已经履行了相应责任。而且,幼儿园已投保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风险应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

保险公司则称,校方责任保险产品是以校方承担责任为前提,如果校方不承担责任的话,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宝宝护理费3300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展开阅读全文
0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