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福州市在全省(除厦门特区外)率先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还大幅提高了全市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待遇,从9月10日起,福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可以直接进行“一站式结算”,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则从明年才开始实行“一站式结算”。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支付、符合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一楼办理理赔申请手续,给予手工报销。从明年起,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可以直接进行“一站式结算”,即直接在就诊的医保定点医院刷卡进行即时结算。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10日,城镇职工已支付、符合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出现最高封顶限额差额(即25万元到30万元间的费用)的,这类医保参保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一楼办理手工报销手续。而9月10日以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符合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可直接享受“一站式结算”,不需要办理手工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