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财保障第一 了解保险的双10定律

沃保整理
2013-07-18 16: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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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专家提醒:“对于任何一个家庭的理财而言,保障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仔细想想,我们有多少家庭的理财是遵循了这样一条准则的?我们考虑收益率的时候总是比考虑要不要买份保险(放心保)的时候多。姚太太她退休5年了,老夫妻的退休工资加上家里几套房产的租金每个月大约有2.5万元的收入。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保障他们的生活绰绰有余。可是这位读者告诉姚太太她自认为最成功的投资不是房产

   【编者按】专家提醒:“对于任何一个家庭的理财而言,保障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仔细想想,我们有多少家庭的理财是遵循了这样一条准则的?我们考虑收益率的时候总是比考虑要不要买份保险(放心保)的时候多。

  姚太太她退休5年了,老夫妻的退休工资加上家里几套房产的租金每个月大约有2.5万元的收入。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保障他们的生活绰绰有余。可是这位读者告诉姚太太她自认为最成功的投资不是房产,而是她买的各类保险。老夫妻跟儿子一家三口住在一起,一共5人,她说自己在保险方面资产投入大约在40-50万之间。
 
  “可以这么说,我给全家人安排了最全面的保障,大到保障身故、意外、大病,小到打针吃药,然后就是养老、教育等,都有了。”这位读者相当骄傲地说,“我现在很安心,以后的风险意外甚至日常生活都安排好了,就算没有收入,靠保险也能过日子。”
 
  姚太太问她为什么要买这么多保险,她说自己年轻的时候就干保险这一行,她了解所以相信。
 
  这位读者对保险的热衷对姚太太的冲击不小。即便日常工作与投资理财息息相关,但姚太太对保险的认识显然没有这位读者那样的“热爱”。
 
  姚太太给家人也配置了保险,除了孩子的教育金,然后就是部分家人的保险,其余的保险她觉得很多余。可是最近她也在考虑,是不是该让保障的内容和范围更广泛些?
 
  这位读者的经验显然让姚太太很触动,虽然对工薪阶层而言,豪华配置的保险其实没有必要,但对保险的重视却是每个家庭不应该忽视的,基本的保障也是必须。也就是说买保险应该是一件必须干的事情。毕竟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因病致贫的案例在目前医疗费用昂贵的环境下并不罕见。
 
  那到底花多少钱才是合适的?像那位读者那样,姚太太觉得“奢华”了点,但人家资产丰厚,也是正常的。对普通家庭来说,专家认为有个“家庭保险双10定律”适用于大部分家庭的保障需求。
 
  所谓双10定律,就是家庭保险设定的适宜额度应为家庭年收入的10倍,保费支出的适当比重应为家庭年收入的10%。与此同时,在家庭成员间保险费用配比还应当遵循6:3:1原则,即为最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成员购买保险的保费和保额应当占整个家庭保险资产的60%左右,为次要收入来源家庭成员购买的保险比例为30%,为孩子购买保险的适当比例为10%。幸的是经过手术切除,林小姐正在逐步地恢复健康。由于之前她投保了重疾险,这次患病所花费的12万元大部分得到了补偿,自己只承担了很小的比例,这让林小姐深体会到了保险的重要性。面对自己未来漫长的人生道路,林小姐感觉还是很需要有一份重疾险。但是经过咨询,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以林小姐已患过重大疾病为由拒绝了她的投保申请。
 
  目前传统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 投保人便失去了后续的保障。此时因为投保人有了患病史,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会将他们作为“非标准体”不予承保,这样他们便永远失去了再次获得保险保障的机会。针对这些投保人面临的尴尬境地,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多次理赔的重疾险。
 
  多次赔付重疾险市场有需求
 
  据了解,当前市场上的典型产品,多次理赔重疾医疗保障计划等。谈及多次赔付重疾险存在的必要性,保险公司的总精算师张科认为,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保而不包”和大病治愈率越来越高是两个重要因素。
 
  社保制度“保而不包” 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特点是低保额,广覆盖。目前的报销范围是起付1300元,自付比例为3%~15%,且上限17万元。据统计,我国人口57%的医疗费用是自行负担的,即使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一旦住院,平均40%~50%的医疗费用仍需自行负担,新农合保障的程度就更低了。更不用说由于住院而损失的看护费、营养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间接费用。
 
  大病治愈的可能性越来越高
 
  随着科技的进步,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应用,对于重疾的诊断和治疗都有了很大提高。过去无法治愈的疾病,现在已可治疗,如大部分的器官移植手术术后存活率已达到90%以上,45岁以下患有心脏病的成年人,手术后有80%的概率可以存活3年以上甚至更久,被确诊患癌症开始,5年后依然存活的概率男性为65%,女性为78%,2/3的中风病人可以治愈等。但毋庸置疑的是,存活率提高都是以高昂的医疗费用为代价的。
 
  多次赔付有限定条件
 
  对于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一些人会认为无论何时患上何种大病都可得到理赔,事实上这是一种误区。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多次理赔的限制条件各有不同,投保人需要满足相关限制条件后方可获赔。
 
  一般来说,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通常是将重大疾病分为两组或三组,每一组均为有关联疾病,其中任何一组只要确诊,投保人可获赔,但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投保人必须确保自己每次所患的重大疾病都在不同的组别。即便如此还会有其他的一些条件限制,比如两次确诊重疾间隔需达到一定时限,如有的产品规定是1年。
 
  对于这种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议。有的认为,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可以弥补“一次患病保障终止”的缺陷,是保险产品的创新。而有的则认为,人一生中罹患2种或3种大病的概率很小,所谓多次赔付不过是保险公司扩大销售的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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