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提醒:减少保险纠纷关键靠各方诚信

沃保整理
20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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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天是7月8日,是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日前,广东保监局会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官方网站上开辟了消费者教育专栏,宣传保险政策法规,并就投保理赔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提示。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险投保和理赔过程中,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消费者都应该遵循诚信原则,彼此配合,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误解和纠纷,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初衷。投保风险提示一:妥善管理

  【编者按】今天是7月8日,是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日前,广东保监局会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官方网站上开辟了消费者教育专栏,宣传保险政策法规,并就投保理赔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提示。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险投保和理赔过程中,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消费者都应该遵循诚信原则,彼此配合,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误解和纠纷,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初衷。

  投保风险提示一:妥善管理个人账户及证件

  案情简介:某保险公司代理人曾某为客户办理投保后,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客户陆某曾留置在其处的身份证复印件至银行开立了账户,并先后9次伪造陆某签名向公司申请保单借款,借款金额达几十万元,直到客户致电公司要求变更保单通讯地址时才案发,但曾某投资失败,全部钱款均无法追回。最终,曾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0个月,但客户因未妥善管理个人账户及证件,承担了上述保单借款部分损失,个人利益受损。

  案件启示:应妥善管理个人账户及身份证件。购买保险及办理相关保单信息变更等事宜过程中,需消费者提供部分个人信息、证件复印件,但消费者应切记在提供证件复印件时注明“仅供投保使用”或“仅供变更保单联系方式使用”等具体用途并加注日期,不能凭借对代理人的信任,将银行卡账号及密码、保单信息、资料等告知代理人,甚至由代理人代开或保管。

  定期进行保单状态查询。消费者应根据自身保障需求理性投保,定期向公司查询自己名下的保单状况,发现保单信息未经同意发生变更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保护好切身利益。

  保持与保险公司的直接联系。如果是通过代理人投保,也应与公司加强直接联系,建议将公司的服务热线存入通讯录,随时关注公司提供的服务信息。在本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公司,避免公司某些服务无法送达,出现长期联系中断的情况。

  上述案例中,投保人未及时告知被保险人投保事宜,擅自代替被保险人签名,导致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最终影响自身权益,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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