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996年的那次工伤事故,让这个24岁的小伙子梁诚从此没有意识。他不会了解母亲李春秀的难处,因为是一级工伤,梁诚每月工伤保险支付的护理费是1500元,而雇一个护工要4500元。这3000块钱的缺口究竟该谁承担?
事件回顾:误开二氧化碳4人都晕倒
5日上午,在大连港医院5楼的病房内,梁诚躺在床上,眼睛睁着,却没有神,头侧向右侧,嘴里“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时间回到事故发生的1996年8月20日,梁诚是大连机电消防安装工程公司的一名工人,当天他和三名工友一同到森茂大厦的地下室去安装二氧化碳固定灭火装备。他是两年前的3月,刚到这个公司上班。
据这次事故的调查报告显示,当日早上8时40分,电工班班长穆子滨带领电工丁广伟、梁诚和王恭明进入森茂大厦地下一层的二氧化碳瓶气瓶间,准备固定集流管与输出管之间的螺丝和链接电磁阀控制线。
意外就在这时发生,穆子滨左手半握着靠门边的电磁阀进行观察,当他松手的一瞬间,就听见“呼”的一声,有一股白色气体突然冒出,气浪将他推到门外六七米远,坐到地上。
见状不好,穆子滨立刻站起,把夹在门缝处的王恭明拖出来后,两个人就因为吸入二氧化碳过多,昏了过去。而在地下室里的丁广伟、梁诚也都失去了意识。
酿成惨剧事故 造成一死一植物人
穆子滨再次醒来时,发现他们四个人都被抬到了地下室出口处。不幸的是,丁广伟送到医院时,就已经停止了呼吸。经诊断,他和王恭明都是轻伤,两人先后出院。
而在地下室内的梁诚,虽然还有呼吸,但因为吸入有害气体过多,大脑神经受到损害,变成了植物人。
喷出的白色气体究竟是什么?大连公安消防局的调查报告显示,这处面积为55.92平方米的房子,由于安装过程中发生误动作,导致20瓶重45千克的二氧化碳、2瓶重4.2千克的二氧化氮全部释放在这个小空间里,致使4人当即中毒晕倒。
事发后,市劳动局、公安消防局、建委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和消防局技术调查认定,认为事故主要原因是南京消防器材厂提供设备的安全装置存在缺陷。同时,大连机电消防安装工程公司因对此类工程业务不熟悉,不应先启动连通管接通,对事故也有一定的责任。
1997年4月28日,经大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梁诚因窒息缺氧性脑瘫,“因工致残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