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刮擦后斗气 理赔路上飙车导致他人伤亡

沃保整理
2013-06-05 14: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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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去年,江北观音桥发生惨烈车祸,郝先生和周先生在渝北鸿恩寺附近发生擦挂后,在开车去理赔中心的路上,他们斗气开车,相互追赶、强行超车,最后导致4车相撞、3人死亡10人受伤。斗气超车引发大事故去年2月7日9点多,郝先生开着出租车行至渝北区鸿恩寺东部立交桥时,与周先生开的福克斯轿车发生擦刮。两人因为理赔问题从早上9点多,争论到了下午3点。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两人达成一致意见:郝先生开车带路,两

  【编者按】去年,江北观音桥发生惨烈车祸,郝先生和周先生在渝北鸿恩寺附近发生擦挂后,在开车去理赔中心的路上,他们斗气开车,相互追赶、强行超车,最后导致4车相撞、3人死亡10人受伤。

  斗气超车引发大事故

  去年2月7日9点多,郝先生开着出租车行至渝北区鸿恩寺东部立交桥时,与周先生开的福克斯轿车发生擦刮。两人因为理赔问题从早上9点多,争论到了下午3点。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两人达成一致意见:郝先生开车带路,两人一起到渝中区虎头岩理赔中心定损理赔。

  开车路上,郝先生想起刚才争论的情况,越想越气,就带着周先生绕道并开始超速行车,下午3点多,郝先生的车速已经超过70公里/小时。周先生也毫不示弱,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冲上去。而这段路的限速是50公里/小时。

  两人开车到了观音桥下穿道往渝中区方向出口处时,周先生驾驶的福克斯左侧与郝先生驾驶的出租车右侧发生擦挂、碰撞,致使两车失控,越过道路中心双黄实线。随后,郝先生驾驶的出租车与逆向正常行驶的奥迪车相撞,周先生驾驶的福克斯轿车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一起3死10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就此发生。

  两被告被量刑两年以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周某驾车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以致两车发生擦挂、碰撞后失控,造成完全无责任的3人死亡及多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考虑两位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均能拨打电话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候公安机关的处理,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审理中能认罪、悔罪,并对死者的家属进行了赔偿,且周某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故对二被告人依法予以不同程度的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郝某、周某二年十个月和二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在庭审现场,郝某和周某忏悔地表示,在押期间认真地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很后悔,不该赌气,一念之间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非常后悔。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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