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近日,北京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启动暨签单仪式在顺义举行。安华农险签出全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第一单,保险业在应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和养殖业风险方面做出新尝试。
北京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北京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猪粮比”为参照。“猪粮比”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即卖一斤生猪可以买几斤玉米。我国目前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为“猪粮比”6∶1,低于6∶1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北京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金额每头为1200元,保险费率为1%,每头生猪的保费为12元。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顺义试点后,将逐渐在北京其他区县进行推广。
2007年,财政部印发《能繁母猪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在中西部地区建立能繁母猪的保费补贴制度,能繁母猪被正式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今年初,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育肥猪(生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10%提升至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对北京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中央、北京各级财政累计补贴保费的80%,生猪养殖户承担保费的20%。
猪肉价格太贵,消费者“吃不起”。猪肉价格太低,养殖户又“伤不起”。尤其是在生猪养殖周期波动下,养殖户常常是“赚一年赔一年”,难以获得稳定收入。今年3月以来,生猪生产出现亏损,国家发改委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在全国20多个省份进行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近期生猪价格趋稳回升。
“养殖和屠宰属于生猪生产的两个不同环节,分别对应不同的经营主体,猪肉收储政策不能直接作用于养殖环节,因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猪肉价格周期性波动问题。”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海平说。
在李海平看来,尽管不能完全解决猪肉价格周期性波动问题,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机制直接作用于养殖户,至少能解决“价格过低—养殖户亏损—退出养殖—未来供应量减少—价格高涨”这半个周期的问题,对农产品价格进行有效的调控。
从“保自然风险”向“保市场风险”拓展,农业保险公司加快了探索步伐。2010年,安信农险对上海6万亩青菜成本价格承保,2011年再推出“夏淡”绿叶菜成本保险。安华农险本次将目光集中于养殖业价格指数保险,是通过保险手段管理市场(价格)风险的又一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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