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指定受益人 婆媳为百万元保险金对簿公堂

沃保整理
2013-05-17 10:34:28
100
【编者按】从平安、信诚人寿等武汉多家保险公司获悉,目前的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越来越多地填写成子女,配偶和父母却占比很少,从而引发很多纠纷。保险专家认为,子女太小并不适合继承巨额保费,指定受益人不妨“水往上流”。30岁的郭先生在儿子出生时,就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定期寿险,和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一年后,郭先生与妻子产生矛盾并分居,

  【编者按】从平安、信诚人寿等武汉多家保险公司获悉,目前的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越来越多地填写成子女,配偶和父母却占比很少,从而引发很多纠纷。保险专家认为,子女太小并不适合继承巨额保费,指定受益人不妨“水往上流”。

  30岁的郭先生在儿子出生时,就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定期寿险,和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一年后,郭先生与妻子产生矛盾并分居,儿子由父母照料。之后,郭先生出车祸身亡,保险公司准备支付100万元保险金,但在保险金的分配上,郭先生的妻子和公婆大动干戈。郭母认为儿媳可能改嫁,将来孩子要自己抚养,故保险金应该由自己来继承,而郭妻认为自己才是郭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双方最后闹到了法院。

  “当时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就不会麻烦了。”平安寿险湖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袁宁分析。

  “现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越来越多,而且大部分都填写的是子女,直接指定配偶和父母的情况比较少。”袁宁说,这种做法会产生纠纷。

  2008年,汉阳的赵先生给自己买了50万元的保险,受益人是未成年的儿子,两年后,赵先生患癌症去世。由于儿子还未成年,妻子作为监护人,便领了5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赵先生的其他财产也由妻子继承。这时候,赵先生依然健在的父母不乐意了,认为辛苦抚养儿子那么多年,到头来一分钱赡养费都没有,老年生活困难。

  “在填写保险受益人时,要多方考虑谁更需要,赔付的保费可为亲人解决哪些问题,慎重填写受益人。有些人认为填父母没必要,其实并非如此,即使父母先被保险人而去,也可以及时变更受益人,还可约定受益比例。”信诚人寿湖北分公司资深业务员王烨说。

  相关链接

    未投保 快递丢货2.4万只能获赔1950元

    手术中意外死亡 不属于意外伤害理赔范围

    吊车工地施工伤人 不是交通事故也该赔偿

展开阅读全文
0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