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并不是当然的保险资金受托人,也须重新申请拿执照,才可以开展行业资金的委托投资业务。
从权威渠道获悉,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险公司在选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委托投资,该公司还表现符合的“硬件”是: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100亿元;具有一年以上受托投资经验。
据悉,目前保险行业有15家资产管理公司,但完全符合条件的只有9家。包括国寿资产、人保资产、平安资产等原有老一批资产管理公司。而泰康保险已经很荣幸地出现在第三批险资受托人名单中,拔得保险行业资产管理公司受托人的头筹。其他保险资产公司将在后续被批的受托人中出现。
英雄不问出身。目前已经拿到险资受托人执照的券商、基金、信托、保险等共计40家金融机构,分别占据了基金的前1/3、券商的前1/5、信托的前1/4强。一场依托买方力量,整合市场资源的大戏帷幕拉开。
有关券商研报认为,对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全面放开,保险资管的资金受托与资产投向双向拓展,在一定的风控前提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全面放开,直接或间接基本触及了银行、基金、券商、信托的业务范围。监管在政策层面赋予保险资管更多的市场机会,能不能做大,要看各家保险资管抓住机会的能力。
尽管其他金融机构也可以涉足保险资金理财业务,但从牌照的含金量上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属较高的。因为,在13 项保险新政陆续推出后,保险公司与银行、基金、券商、信托相比,投资范围更宽,可投资的基础资产更丰富,保险资管产品与其他金融机构发售的金融产品相比,在一定的风险容忍范围内有望获得更高的收益。因此,一旦投资业绩上不输其他受托人,险资资产管理公司有望持续做大。
不仅竞争力不弱,而且,从未来产品终端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开展公募性质的资管业务。业界认为,未来,投资范围仅限于公开市场的公募基金可能部分被替代。保险资管的角色变化,可能导致投资端对未来销售端产品形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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