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编者按】高速公路上因大雾发生连环撞车事故,王某出于好奇下车查看时却不幸被后车撞伤。王某遂起诉后车车主何某及保险公司索赔。通州法院上午通报,法院判令何某及保险公司赔偿王某30余万元。
据悉,事发当天,王某乘坐的轿车与前车发生事故后,停靠在高速路最内侧的车道,因事发地段接连发生多起事故,王某随后便因好奇下车查看。
此时,何某驾驶的车辆正从后方驶来,因大雾道路能见度较低,何某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便撞上正看热闹的王某。
因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无果,王某后将何某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王某围观交通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过错,应承担40%的责任。何某驾驶机动车在低能见度的情况下,不按规定行驶,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和何某共赔偿王某各项损失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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