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编者按】编造虚假保险事故,夫妇合谋诈骗保险金,双双获刑。日前,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保险诈骗案,被告人张娟因犯保险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行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其丈夫李祥因犯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追缴被告人张娟诈骗保险金人民币3万元,返还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木兰支公司。
51岁的被告人张娟是木兰县大贵镇某村村民,其丈夫李祥投保了一份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风险保额3万元。张娟于2012年2月24日在明知本村村民徐富在木兰县人民医院经检查患有肺癌的情况下,带领徐富用其丈夫李祥的名字到黑龙江省医院登记检查,在获得了李祥的假肺癌诊断后,张娟于2012年3月6日向中国人寿木兰支公司提交了假诊断并申请理赔款3万元,并于2012年3月16日获得了其利用李祥的假肺癌诊断骗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款3万元,李祥在明知其妻张娟保险诈骗的情况下,主观上积极协助其完成诈骗犯罪过程。而且诈骗所得被李祥、张娟夫妇通过偿还自家债务、购买生活物品等方式花掉。
夫妇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患病的保险事故诈骗保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在保险公司深入调查,木兰县公安局介入后,张娟主动投案,积极上缴诈骗所得的保险理赔金3万元,最终夫妇二人在法院审理量刑时得到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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