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编者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与长三角地区相关省市研究建立省级服务协作平台,今后,本市医疗保险的异地使用、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突破。这是昨天从市人大书面意见专题督办座谈会上传出的信息。
今年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袁欣提交 “加快长三角协同医疗建设,深入推动上海智慧城市发展”的书面意见,提出相关部门应 “加快长三角协同医疗建设”、“有效突破医疗保险的异地使用”。
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面介绍,2008年以来,上海已经先后与长三角地区的嘉兴、安吉、杭州、湖州、宁波、南通、常州、镇江、马鞍山、扬州、大丰、连云港等地协商,签订了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协议,通过委托报销建立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委托报销协作机制,方便了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上海长期居住在上述城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上述城市长期居住在上海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当地指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
为了更好推动医保异地就医结算,上海市还与江苏、浙江、安徽省人社厅签订了 《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目前市人社局正与兄弟省市就建立省级服务协作平台,最终解决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问题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