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股权门槛降低范围拓宽 PE市场需源头活水

沃保整理
2012-08-05 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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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险资投资PE的门槛进一步放宽,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股权门槛降低范围拓宽有助于保险企业进一步分散市场风险,同时险企投资运作空间增强行业风险需警惕,PE募资难或得缓解我国机构LP队伍仍需扩充。专家表示,无论保险类企业还是PE机构都有望从中获益。投资范围拓宽有助于保险企业进一步分散市场风险,同时股权、不动产的资产属性能够

    导读: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险资投资PE的门槛进一步放宽,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股权门槛降低范围拓宽有助于保险企业进一步分散市场风险,同时险企投资运作空间增强行业风险需警惕,PE募资难或得缓解我国机构LP队伍仍需扩充。

  专家表示,无论保险类企业还是PE机构都有望从中获益。投资范围拓宽有助于保险企业进一步分散市场风险,同时股权、不动产的资产属性能够与保险负债长久期属性更好匹配。险资对PE进一步开闸也有利于缓解PE当前募资的困境。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门槛降低范围拓宽

  保监会曾在2010年9月5日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自此保险资金正式向PE开闸。在2012年7月25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市场实际需求,进一步调整放松了部分限制,增强投资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强化了风险控制要求。

  与两年前的原《暂行办法》相比,新《通知》在保险公司投资股权的门槛要求、直投股权投资范围、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及股权投资基金额度上限等方面均做出了调整。

  例如,在投资股权/不动产的保险公司基本要求方面,原《暂行办法》要求“直接投资股权需要上一年会计年度盈利及净资产均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上一会计年度末及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新的《通知》调整为“不在执行上一年会计年度盈利规定;上一会计年度净资产的基本要求,调整为1亿元人民币“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在直投股权投资范围规定方面,原《暂行办法》要求“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新的《通知》增加了“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

  尤其值得欣喜的是,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及股权投资基金额度上限进一步提高,可以让更多的险资进入股权投资领域。原《暂行办法》要求“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同一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不得超过该基金发行规模的20%”。新的《通知》调整为“账面余额由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增加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及其保险子公司,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该基金发行规模的60%”。

  分析师表示,新的《通知》进一步拓宽了保险企业的投资渠道,尤其是寿险类资金周期往往长达几十年,比较符合PE投资长周期的要求,是PE机构理想的LP。

  险企投资运作空间增强行业风险需警惕

  对于保险类企业而言,更加分散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品种可以降低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更好地分散风险,并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时股权、不动产的资产属性能够与保险负债长久期属性更好地匹配。

  保险研究员表示,从此次《通知》的调整事项来看,监管政策在《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实际需要,调整放松了部分投资政策限制,增强了投资运作的空间以及投资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中国保险业在当前保守监管政策的庇护下,获取资金来源的成本长期接近甚至低于无风险收益率水平,但近两年在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两方面均面临空前挑战,根本症结在于投资风险资产的收益能力,而这又受累于风险资产投资渠道的限制。“加快放松风险投资渠道,将有利于降低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支持保险资金取得长期稳定收益,促进保险业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自2010年《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投资渠道的放开给保险行业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保监会全行业投资资产分类收益率显示,2011年投资性房产收益率高达18%,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率达5%,超过债券、存款收益率。

  专家表示,此前保险投资股权的上限仅在5%左右,对整体投资收益拉升贡献有限,此次新《通知》出台将投资上限大幅上调,后期有望实质性促进保险行业投资收益提升。但值得提醒的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宽之后,也意味着投资的风险系数在提高。

  PE募资难或得缓解我国机构LP队伍仍需扩充

  虽然险资投资PE已经开闸接近两年,但不少接触过险资的P E机构却表示险资的钱不太容易拿。目前公开披露的参与PE投资的保险机构只有中国人寿一家。据披露,中国人寿在2011年签署两项PE投资承诺,15亿元人民币投资弘毅二期人民币基金,5亿元投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上海一家大型产业基金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在首期基金募资时,曾有保险公司想要投资,但保险资金要投资PE需要多重审批,周期拖延太长以至于失去参与首期投资的机会。

  深圳一家PE机构合伙人也表示,我国机构投资人的队伍依然偏小。社保基金以及保险机构投资股权时非常谨慎,很多机构想从他们手中募资,但进展不是很快。比如社保基金基本沿用了国外这些基金对所投资PE的审核思路,基本上对PE公司内部管理、风控、团队,还有要对你已经有的LP,还有已经投资的企业,已经上市的、没有上市的都要进行多方面访谈,了解你的整体运作能力,一般的机构要拿到他们的钱确实很难,也是这一块投资进展慢的原因。保险机构对资金的稳定性方面非常谨慎,所以审批更加严格。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郑知行表示,保险资金的放开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放开。新《通知》实施之后,无论投资的门槛设置还是投资额度都大幅放宽,意味着将有大量保险资金向PE市场敞开。

  除了保险资金之外,PE市场还需要更多的“源头活水”。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股权投资市场缺乏大型机构投资者。一直以来在境外典型的LP如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等机构,在国内仍存在种种限制,很难参与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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