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网站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在具体措施中,将积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等险种。
据悉,通知中提到的特殊大病保险,市场上能见到的相关产品比较多,但是,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并不多见,此次保监会下发的通知能否催生消费者购买长期护理险的热情,值得关注。
长期护理险不常见
长期护理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在国外比较流行,但在国内,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仅有少数保险公司开发了这一险种。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销售的长期护理险,主要有人保健康险公司的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国寿康馨长期护理险、国泰康顺长期护理保险、中意附加老年重大疾病长期护理健康保险以及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等,不过,价格相对于其它保险产品来说,有点偏高。以人保健康全无忧长期护理产品为例,30岁男性投保10万基本保额,趸交要达到21万多元。
“长期护理险的受关注度很低,这与产品知名度不高有关。此外,市场上在售的产品,保障全面的价格太高,一般消费者承担不起,价格低廉的则没有起到长期护理的作用。要想提高长期护理险的知名度,在产品开发设计上,保险公司还需要花心思。”上海某寿险公司精算部人士告诉记者。
该人士表示,长期护理险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保险产品的开发需要大量的统计数据,长期护理险的费率制定过程并不完善,保险公司在数据收集、理赔调查和费用控制等各个环节经验都不足,如果没有充足详尽的数据资料,制定出来的保费就不准确,设计出来的产品也不完善,市场的反响就不会很高。
高价困局待解
笔者了解到,与其他保险产品相比,长期护理险侧重于提供长期护理保障,从保障范围看,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4个等级。产品类型主要有日额津贴、费用补偿、服务提供等单一或相互交叉的形式,给付期限有一年、数年、终身等几种不同的选择,同时也规定有20天、30天、60天、90天、100天或者80天等多种免责期。免责期愈长,保费愈低。
此外,长期护理险一般都有保费豁免保障,在缴费期间,被保险人一经确定需要长期护理,保险公司将豁免以后各期的保险费。而所有长期护理险的保单都是保证续保的,有一些甚至保证终身续保,保险公司不得在保单更新时针对个人提高保险费率,这都造成了长期护理险承保价格较高。
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高价困局,有保险市场资深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可以寻求推行该险种的新方法。国外就实行了将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和长期护理保险结合的办法,即投保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专业的评估公司估算出房屋的精算现值,扣除长期护理保险的分期保费后将余额支付给投保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房屋归保险公司所有。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使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合理安排自身的保险计划,也可以有效地降低逆选择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