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北仑区白峰镇盛岙村的张利全顺利拿到了870元赔偿金,用于支付其12岁儿子断指的部分治疗费用。“政府花钱为我们一家三口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让我们不花一分钱就能获得保险保障。”张利全高兴地说。
从2008年年底开始,宁波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新农合附加意外伤害保险试点,以政府财政购
买保险服务的方式,为广大农民购买意外伤害险,为农民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目前,镇海、北仑和东钱湖三地共有25万多农民参加了新农合意外保险,其中2238人次获得537.48万元赔款。
据了解,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办以来,宁波农民通过少量缴费,即可享受住院补偿、门诊报销、大病救助、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然而当投保农民遭受意外伤害时,相关的医疗费用却得不到报销,风险保障还是缺了一块。为此,宁波于2008年在镇海等地开始试点,由政府财政支持为农民购买意外伤害险,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投保方案,每位“参合”农民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死亡、致残或受伤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其中意外伤害死亡或残疾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保险金额1800元。
去年,北仑区政府与
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合作,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18万多名农民每人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险,总计保费180余万元。北仑区卫生局副局长胡峰印说:“通过政府财政支持,为农民购买商业保险,可以避免政府大包大揽自办保险的效率低下、成本高等问题,以较少的资金为农民提供更多的保障。”
据悉,今年宁波计划在条件成熟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由政府埋单,为更多参保新农合的农民购买意外伤害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