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今天下午,从浙江保监局获悉,为合理控制融资成本,有效缓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浙江省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并有实质性进展。
近日,衢州市常山县小微企业某石材公司向人保财险常山支公司购买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后,顺利地从常山县农信联社贷到200万元资金,此项贷款保费费率为2%,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这是浙江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后的第一单业务。
2011年,针对以中小企业、农户、城乡创业者等为主的小额借款人融资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的现状,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逐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并确定22个县(市、区)为第一批扩大试点地区。
在浙江省金融办等部门的指导下,各试点地区精心准备、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其中,常山县先行一步,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出台实施意见和扶持政策,由县财政设立300万元的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保险机构赔款总额超出当年保费150%部分给予补偿,积极创新运作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全面启动试点工作,为全省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