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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铁东某小区的王先生于年前新购置一辆宝马轿车,并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相关保险。
今年2月份,王先生下楼取车时,发现爱车的前挡风玻璃被楼上坠落的酒瓶子砸坏,王先生心疼不已。因为刚刚办理了保险,王先生便想通过申报保险的方式予以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是王先生的爱车没有投保单独玻璃破碎险。一方面爱车被砸找不到肇事者,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又拒绝理赔,于是王先生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修车的保险理赔款3000余元。从铁东法院获悉这一案例。
铁东法院民三庭陈禹廷法官审理认为,王先生虽然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相关保险,但玻璃单独破碎险属于被告公司的独立险种,应当另行单独投保。原告因为没有在事故发生之前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所以原告在此前提下发生玻璃被砸事故不应向被告主张相应的赔偿,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介绍,随着家用轿车的普及,随之带来的相关问题也不断产生。在此提示车主,购买家用轿车投保商业险时,应当根据所购车辆的价值以及使用情况来选择相应的保险险种,如果爱车经常走高速、跑长途,或者经常停在高层楼房下面或施工现场附近,则应当单独投保玻璃破碎险,以此保证在车辆受到损失后能够得到及时的保险赔付。
近日,鞍山常有大风天,在此提醒市民,楼跟前是最容易被高空坠物砸到的地方。不仅没关好的楼道窗户有被刮落的危险,而且很多人都有在窗台或防盗栏里面放杂物的习惯。所以大风天要特别注意,停车最好远离居民楼,如果条件有限也要尽量避免停在楼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