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开我的车把我撞伤了,保险公司却表示不能赔付,看来买了保险也还是伤不起啊!”清明节至今,綦江的刘先生一直在为此伤神。
朋友开他的车把他撞伤
已在医院住了多日的刘先生提起此事还是直摇脑壳。
事发当天,他开上自己的爱车,装了一车人到郊外游玩,返程时由朋友李先生开车。
车开到了一个空间比较狭小的地方,刘先生下车指挥朋友倒车,站在了车辆后方。结果,李先生倒车时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车辆快速后退,将毫无准备的刘先生撞倒在地。刘先生就这样被自己的爱车撞进了医院。
事后,刘先生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遭到对方拒绝,称这种情况只能靠交强险赔付,却不在商业险保障范围内。
这下,刘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了自己的车把自己撞了,难道就得不到赔偿?花几千元买的车险只能保他人不能保自己,那还有什么意义?
条款规定这种情况不赔
拨打刘先生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向客服人员咨询相关情况。客服人员在电话里回应称:刘先生是在车外受的伤,人身赔保主要要靠第三者险。但三者险的保险条款里有明文规定,被保险车辆造成被保险人或是其允许的驾驶员或是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但交强险无此规定,因此车主可申请交强险赔偿。
这么说来,车主本人的利益本来就无法得到保障?对此,客服人员表示,人伤不在投保者投保的商业第三者险保障范围内。被保险人如果被其他车辆撞伤,可以由肇事车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但是自己的车把自己撞了,的确是没有保险公司会负责的。目前的车险里,也不存在相关的附加险可以对上述情况进行赔付。
对刘先生的投保单进行了查看,在其车险的第三者综合责任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里写道:“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而在对“下列人”的描述中,“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赫然在列。这就是说,车主被自己的车撞了,按照双方签定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确实没有赔付责任。
在网上搜索发现,类似的案例在其它城市也曾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