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十二五”期间,医疗保险仍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其主要任务是实现由扩面发展向提高质量的转变,任务的重点和核心是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质量,既包括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到的医疗保障服务的质量,也包括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控制管理的质量。提高医疗保险质量要以付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把付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付费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制度性建设,直接影响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医保制度的设计和管理及医改中医患保三方面关系调整。目前,医疗保险待遇逐年提高,市级统筹和门诊统筹不断推进,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逐步实现,一定程度上引起医疗费用较快增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63号),推动建立以基金预算管理和总额控制为基础、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
2012年,要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总额控制为重点,在三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内部预算管理,强化县区医保预算控制和医疗服务管理责任;二是以医院预算控制为重点,全面推行预算总额控制;三是结合付费方式改革重点联系城市实践探索,试点对平均定额、病种、人头进行预算管理。推进付费制度改革需要加强对国际付费制度发展趋势、中国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框架、付费制度中相关政策性问题、相关标准的制订和改革、谈判机制和协议管理等管理性问题、医疗质量的控制和管理、信息统计的需求和管理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