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北部新区汽博中心某小区59号别墅饲养的烈犬将来别墅做客的何某咬死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日前,该事件的理赔工作有了新进展:受害人家属获得保险公司16万元的保险理赔款。
据新华保险重庆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死者何某是新华保险公司客户,生前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员工福利保障产品。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于8月18日向新华保险重庆分公司申请了身故保险金索赔。新华保险重庆分公司决定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16万余元。
家人介绍,何伟曾在长安厂上班,从厂里出来后,为现在的老板开车已10多年了。
“何伟是我们这个大家族中,最有大局观、人缘最好的,也最受亲友们待见。”何伟的侄儿罗先生称,“他平时谈吐风趣,性格豁达,不喜与人争斗。”
“目前丧事的费用,是老何的老板垫付的。我们希望肇事犬只的主人来看看老何,也算道个别!”何伟的家人表示,他们不想因为此事断了各方的友情,但是别墅业主、犬主方只是安排代理人来,总感觉有些不够尊重。
当事各方承担何种责任?
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钱宇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次事件中,若管家或保姆属于动物的实际管理人,且饲养动物是其工作的一部分,他们在饲养动物的工作中获得了利益,即是动物利益的受益人,要承担责任,而房主张先生虽是业主,他并非动物的保有人,是不承担责任的。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考虑到管家或保姆赔偿能力有限,兼顾到受害人的利益公平,再加之推理,动物所有权人于先生,饲养的贵重犬只若用于交易、比赛、出租等可能获益,因此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遇到犬只攻击
怎么办
小型犬只攻击
可发声恐吓
针对烈犬咬死人事件,市小动物保护协会陈明才提醒市民:一些限养狗类,不要养在人口密集小区,尽可能关在家里。春夏两季是狗发情高发期,特别是公狗,性情会变得暴躁,出门遛狗时一定要套上牵引绳,避免走到人群密集区域。行人看见犬只,应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陈会长提醒,犬只咬人一般喜欢咬手、脚、腹等部位,若遇狗袭击,应尽快逃离,或尽快找器物与狗隔离,并背对狗。如遇小型犬只近距离攻击,可以大声凶猛吼叫吓退它,或在路边寻找棍棒、砖头等自救。
大型烈犬攻击
勿直视狗眼
陈会长强调,大型犬只尤其是斗犬性情凶猛,咬力惊人,见血后特别亢奋,被攻击者若没有防御武器,很难斗赢,最好办法是逃跑并大声呼救。
如果无法躲逃,有何应急办法?陈会长称,对于狗来说,人的体型相对庞大,若直视狗的眼睛,它会觉得是一种威胁。因此,遇到斗犬攻击时,不能和它对视,在示弱的同时,佯装被“击败”不失为一种应急之策,待其停止攻击后,再设法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