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弄不好可是要吃官司的!而且,骗保者一定得有相当高的智商。
你还别说,本案的主人公樊大勇可是宁安市一个村子里普普通通的农民。种了大半辈子地的他虽说有小学文化,但斗大的字不识几个。谁都知道骗保比要账还要难,审核程序也非常严格,但他却骗保成功了,而且一下骗得10万元。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过多久,樊大勇被一个熟人举报了。2011年6月13日,樊大勇被判有期徒刑5年。那么,樊大勇这个大老粗咋骗保成功的呢?
电话举报,村民诈骗保金10万元
2008年12月19日,宁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队长刘军接到一个举报电话称,宁安市村民樊大勇以身患癌症的儿子投保,儿子因病去世后他谎称“雷击死亡”,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10万元。
刘军听后既感到吃惊也充满怀疑,这么一个农民会办这样的事?保险公司能轻易被这样的人蒙蔽了?经再三向举报人询问相关细节,对方语气十分肯定。
经过外围调查,警方得知,樊大勇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已经成家。2008年5月7日,樊大勇为最小的儿子樊西投保了寿险,缴了保险费3700元,保金10万元;同时附加医疗险,保金1万元,受益人都是樊大勇本人。
2008年8月28日下午,樊西去世。当天,樊大勇让女婿到村委会开具一张“意外死亡”的证明。随后,又到宁安市殡仪馆、所在乡镇政府等部门开具了“雷击死亡”的证明。牡丹江气象局也证实,樊西去世当天确实是雷雨天气。2008年11月27日,经过调查审核后,保险公司给付樊大勇理赔金10万元。一切调查显示,樊大勇似乎没有骗保行为。
不过,细心的办案民警还是从调查中发现两个疑点:一是樊西生前患有肺癌,曾在牡丹江市肿瘤医院住院治疗;另外,宁安市殡仪馆给樊西开具了两张遗体火化证,一张是去世后第二天开的“癌症死亡”,一张是9月11日开的“雷击死亡”。
“殡仪馆为什么更改了樊西遗体火化证呢?”刘军脑中画了个问号。
抽丝剥茧,老两口终于开口认罪
樊西到底是死于癌症,还是死于雷击,成为是否骗保的关键。为弄清此事,办案民警进行缜密的调查。
原来,樊西曾经当过兵,已成家有了孩子,但生活困难。为维持生计,他经常出苦力,一次在山里干活时还被马车从胸部轧过,导致肺部患病。因无钱医治,加上积劳成疾,最终引发肺癌。
2008年4月,樊西病情严重,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牡丹江市肿瘤医院医治。治疗期间肺癌多发骨癌转移。见无力回天,樊西被父母带回家中。由于病情严重,樊西痛苦不堪,母亲典小梅就购买了大量的杜冷丁给儿子注射。
据刘军调查,自从樊西回家后,典小梅经常到所在镇卫生院购买杜冷丁,特别是在2008年七八月份间,她把镇卫生院的全部杜冷丁都买了。
但说起儿子的死因,樊大勇夫妇则口径十分一致:雷击死亡。据二人讲,2008年8月28日当天,外边风雨交加,雷声不断。当天下午时分,家里的房盖被风掀起,儿子樊西就上房修理,结果被雷击中从房上掉下摔伤致死。
但从村民的口中,民警却得到另外一种说法,村里人都知道樊西身患癌症,死前一个多月都没人见过他出门,更别说雨天上房修房盖了。樊西去世当天,很多亲友都到现场,民警询问得知,当时樊西身上并没有雷击的迹象。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案件的脉络渐渐清晰。接到举报的第四天,宁安市公安局民警将樊大勇、典小梅夫妇抓获。几天后,二人终于交代了骗保的全部经过。让办案民警没有想到的是,这起骗保案的始作俑者竟是举报人魏豹。
酒桌闲聊,引出巨额骗保大案
魏豹是宁安市人,他的朋友伍飞凤是樊大勇女儿的干爹,他们之间都十分熟悉,也都知道樊西身体不好。
2008年5月6日,魏豹开车和一个朋友到伍飞凤家喝酒。酒过三巡,魏豹就有些喝高了。无意间,魏豹谈起一家农户养猪时,许多猪都患上了猪瘟,不过因这家农户给猪投了保,没受多大损失。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伍飞凤立即想到患病的樊西,就问有病之人能不能投保。魏豹当即给在某保险公司宁安办事处的兼职业务员石德打电话询问,石德称有病也可以投保,生病住院时保险公司能给拿一万元医药费。
伍飞凤一听高兴了,立即给樊大勇打电话说了投保的事情。樊大勇听后喜出望外。第二天,魏豹开车来到樊大勇家中。樊大勇如实说儿子得了癌症,不知道能不能投保。魏豹为给朋友拉客户,也想帮樊大勇,就说没问题。然后把樊大勇送到保险公司宁安办事处,石德就问当事人为什么没来,身体健康状况如何。樊大勇谎称,儿子在外地打工不能回来,儿子曾经当过兵,身体很好。
正常来说,保险公司业务员要对投保人进行严格审查,但石德是一名兼职业务员,业务不太熟悉,加上这是他第一单生意,能给他带来千元的提成,就没有进行严格审查。很快,樊大勇填了保单,并替儿子签了字,缴纳了3700元保费。
樊大勇走后,石德发现保单上有一处错误。可因为樊大勇文化不高,很多字还不会写,填写保单费劲,石德就没让他回来重新填写,而是自己模仿了樊大勇笔迹并签了字。
上交保单后,石德想到马上就有千元的提成,十分高兴。但他哪里想到,一起巨额骗保案由此拉开了帷幕。
病发身亡谎称“雷击”成功骗保
2008年8月28日下午,樊西因病在家中去世。当天,樊大勇将此事告知亲友到家中帮忙,还让女婿到村委会开具一张“意外死亡”证明。当时樊大勇觉得,只要村委会开了证明,他就能获得保险赔偿。
第二天,樊大勇将儿子遗体拉到宁安市殡仪馆进行火化,并要求开具“意外死亡”遗体火化证。殡仪馆表示除非有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才能给开。樊大勇只好将儿子死因如实告知,殡仪馆开具一张“癌症死亡”遗体火化证明后进行了火化。
2008年9月4日,樊大勇处理完儿子后事之后找到魏豹,让他帮着办理保险理赔,并表示如办成此事,必表谢意。
魏豹一听急忙领着樊大勇来到宁安市一家律师事务所,找到朋友余得水进行咨询。余得水说想获得理赔,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说明死亡原因。但如果是癌症死亡,不可能得到理赔。
想到孩子去世当天是雷雨天气,樊大勇和魏豹等人几经商议,最终想出一个两全齐美的“好办法”,以“上房修房盖,被雷击从房上掉下摔死”为由向保险公司宁安办事处报案。
几天后,石德到樊大勇家进行简单调查,发现遗体火化证写的是“癌症死亡”,但报险时说是“雷击死亡”。石德表示,如殡仪馆不出具“雷击死亡”火化证,是不可能得到理赔的。
为获得理赔,9月11日,樊大勇带着女婿来到宁安市殡仪馆大作大闹,称殡仪馆给自己儿子开错了火化证,要求重新开一张。无奈之下,殡仪馆只好重开了一张“雷击死亡”火化证。
事后,保险公司理赔负责人朱丽前往樊家所住村屯进行调查,大多数村民表示不知道樊西的死因,也有说是“病死的”。理赔负责人到樊家调查时,樊大勇夫妇一口咬定是“雷击死亡”。樊大勇解释说:“都说让雷劈死是遭报应了,为不让别人说闲话,我们就跟外人说儿子是得癌症死了”。
调查没发现异常,朱丽回到保险公司后立即进行理赔工作。2008年11月27日,保险公司赔付樊大勇人寿险10万元。事后,这笔巨款被典小梅取走。樊大勇、典小梅落网后表示,10万保金被典小梅丢失。办案民警几经查找,巨额保金仍下落不明。
今年6月13日,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樊大勇、典小梅、魏豹等三人编造虚假的保险故事,骗取巨额保金,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樊大勇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典小梅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豹是从犯,应从轻处罚,加上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具有立功表现,免予刑事处罚。(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