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患重疾 太平人寿赔付10.5万

沃保整理
2011-05-06 16: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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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口子都是大夫,这样的家庭还需要买医疗保险吗?”八年前于先生(化名)和妻子曾这样反问给自己推销太平人寿医疗保险的朋友。“这下我真的相信了,买保险就是买保障!”2011年身患重疾的于先生这样感叹。2003年,于先生的妻子宋女士(化名)碍于人情,为于先生在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的重疾分红保险产品,年交保费5600元,保额为10万元。

  “我们两口子都是大夫,这样的家庭还需要买医疗保险吗?”八年前于先生(化名)和妻子曾这样反问给自己推销太平人寿医疗保险的朋友。

  “这下我真的相信了,买保险就是买保障!”2011年身患重疾的于先生这样感叹。

  2003年,于先生的妻子宋女士(化名)碍于人情,为于先生在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的重疾分红保险产品,年交保费5600元,保额为10万元。

  由于对保险抱有偏见,宋女士家人都反对她购买,因此,宋女士买了保险后很少与家人谈起,而宋女士自身也对保险也一直半信半疑,“不都说保险是骗人的么,等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不定怎么刁难人呢。”怀着这种态度,宋女士在惴惴不安的心态中度过了八年。

  2010年冬天,于先生因为剧烈头痛、呕吐住院,随后被诊断为“脑卒中”,经过开颅手术治疗,病情得到了控制。虽然医保已支付了大部分的费用,但是昂贵的手术费及后期的康复治疗还是让于先生一家捉襟见肘。在整理财务时,于先生及家人发现了八年前在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购买的重疾分红险保单。然而,于先生夫妇担心的是,“咱的朋友(原代理人)已经离开了保险公司,咱的保单不就成了没人管的孩子,肯定是不会那么顺利的赔付的。”

  2011年4月,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宋女士联系了有一面之缘的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另一位代理人张龙繁,开始,一家人只打算问问该保险产品分红的收益,顺便看看能否得到一些补偿。

  然而,让宋女士意外并感动的是:当时张龙繁的爱人正在待产,正是需要人手服侍,但接到电话后,张龙繁二话没说就来到医院对于先生进行了慰问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而且详细告知了他们应该如何申请理赔、准备哪些材料。随后张龙繁协助宋女士,向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不久,该公司的理赔人员就进行了电话回访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

  “不到一周的时间,银行账户短信就通知我理赔款到账了,共105000元,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了!”宋女士连声感叹。“这下我真的相信了,买保险就是买保障。天有不测风云,真是人人都需要保险 。”于先生也深有感触的说。

  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理赔室人员提醒广大客户,在自己的原代理人已经离职的情况下,客户可直接向公司其他代理人、理赔室工作人员或拨打客服电话报案申请理赔,但客户需要注意的是,为保障您的权利,医疗疾病类请在两年之内提出理赔申请,身故类请在五年内提出理赔申请;另外,医疗疾病类客户在办理理赔时,需要准备理赔申请表、保险合同复印件、投(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存折复印件、医院病例、就诊发票、就诊费用清单及确定与疾病有关的检查结果等材料,保险公司会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对于案件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且无问题的案件,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即可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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