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徐欣购买了一份5年期中英人寿保险,如今急需用钱却取不出来,要求退保却被保险公司告知:这是一份无效保单。原因是该保单存在“代签名”行为,是由被保险人徐欣的母亲代替她签字确认的。中英人寿据此认定该合同是无效合同,只能退回本金。徐欣向记者反映了该情况并要求中英人寿补偿利息损失,中英人寿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将积极与客户沟通”。
省城多家寿险公司人士告诉导报记者,代签名保单没有合同效力,这对客户的自身利益来说是一种伤害。如果客户出险理赔,保险公司很可能就会以代签名为理由拒赔。在已知客户是代签名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追踪客户补签名的责任,被保险人也应该及时配合保险公司补签名做保单保全。
客户保单“被无效”
徐欣告诉记者,2007年12月,其母到银行存款时“被保险”,不明所以地购买了一份1万元的中英人寿5年期分红险,当时还以为是存款赠送的保险。
后来急需用钱却取不出来,徐欣被银行告知,钱已被中英人寿划走。徐欣遂拨打中英人寿客服电话要求退保。该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说,该保险到期之前取出都按照“现金价值”退回保费,要损失很多,很不划算,5年后有分红收益,而且“利息要比银行存款高出许多”。
“好不容易等了3年,没想到现在只能取出本金来。”徐欣说。中英人寿认定该合同是无效合同,只能退回本金,因为该合同是由其母亲“代签名”的。
去年12月24日,记者获悉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将其反映到中英人寿山东分公司。今年1月11日,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导报记者:因客户保单存在代签名现象,我公司在当年进行电话回访时曾进行耐心细致的提醒,请投保人办理补签名手续,但客户未能如约办理,因此才出现这一投诉事件。
“我国保险法及保险合同规定保单存在‘代签名’现象即视为无效合同,因此我们根据相关法规对该投诉的处理结果是:返还本金。”中英人寿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导报记者表示。
流程疏漏
“我母亲当时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无任何证件、任何手续就在该公司工作人员的误导下办理了该保险,而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我。由此可见,我母亲对这份保险是什么都不知道,她单纯地以为是把钱存在银行了。”徐欣告诉记者。
中英人寿的工作人员当时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让客户签了保单,这合乎规定吗?记者咨询了省城一家大型寿险公司的资深人士。他说,中英人寿在没有被保险人任何证件、任何手续,而且未经投保人本人签字认可的情况下,就单方面约定该保单成立并从银行划走保费,说明该公司风险管控不健全,合规流程存在重大疏漏。
对此,中英人寿山东分公司客服部主管崔焱解释说,银行保险不需要核保,在银行刷卡交钱保单即可生效。至于徐欣提出的补偿利息损失的诉求,公司“将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
记者就该案例咨询了生命人寿山东分公司负责人吴建军。她认为,在代理人(客户经理)和保险公司都知道该保单是代签名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主张合同无效。吴建军告诉记者,代签名保单大多数时候客户的利益会受到影响,如果客户出险理赔,保险公司很可能会以代签名为理由拒赔,客户就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赔付金额得到理赔款。
上述大型寿险公司资深人士表示,根据我国《保险法》保护被保险人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会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判决。建议被保险人通过正确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