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绿灯”终于亮了。上周,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现阶段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原则上应选择现有保险公司,且一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同时,《办法》对欲进入保险领域的银行设置了诸多严格的限制,这些规定可能削弱银行对入股保险公司的兴趣。
1、入股利好银保双方
保险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银行入股可以补充保险公司的资本金,银行的客户资源、网络优势也会促进险企的发展。但也有人士对银行进入可能对保险的冲击表示了担忧,认为目前银行业务资产规模成长较为迅速,利差水平较为丰厚,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从事保险业务的动力不足,若未来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银行依靠其强大力量,可以轻易搅乱现有保险市场格局。
“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获批,对双方都是利好。”东南大学金融系主任周勤表示,银行借机进入新的经营领域,扩展了其盈利的范围,而保险业则获得了发展急需的资本和渠道。银保合作对银行的影响主要在中长期,因为相对银行自身的规模来说,银行目前投资的是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对银行整体盈利非常有限。
“现在中国保险市场还在发展阶段,保险覆盖深度和广度有限,发展空间巨大,目前还是做蛋糕阶段,还远不到抢蛋糕的时候,所以银行进去对整个保险行业发展会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周勤认为。
2、搭建防火墙严防关联交易
根据《办法》规定,“现阶段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原则上应选择现有保险公司,且一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并且在参股保险以后,商业银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完善“防火墙”制度,确保银行和参股的保险公司在业务场所、经营决策、人员、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有效的隔离。这一系列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或将减少银行大量进入保险领域的可能。
“在目前分业监管的情况下,防火墙是很必要的。”周勤表示,由于银行和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金融领域,所以在风险的发生规律和控制方面也不同。而目前我国现在还是分业监管的体制,监管相对独立,各个监管机构对各种企业限制都不一样。这种条件下,混业经营需要有内部的防火墙,如果防火墙不完善,就会出现问题。“比如说如果银行通过保险把储蓄和信贷资金用于股市投资领域的话,出现被套和偿付危机,就会连累储户的利益。这样风险就大了!”
同时,《办法》对银行参股保险所带来的关联交易风险也做出了明确的防范。除要求银行董事会明确一名非执行董事负责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外,还规定商业银行对其入股的保险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及他们所担保的客户均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表内外授信。“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因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集中与风险蔓延,此前由于监管不到位,金融控股公司存在内部相互划拨资金、提供担保以及为了逃避监管而转移利润等现象。”周勤表示。
3、中小保险公司更值得投资
《办法》中明确要求,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必须是“资本充足率在扣除拟投资额后应符合监管标准”,目前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是7%,“由于多家银行资本金吃紧,这些规定可能使得入股保险公司对银行来说吸引力减弱。”一保险公司人士表示。
关于商业银行对于保险公司的选择上,申银万国银行业研究员励雅敏认为,对于在大型保险公司与中小型保险公司的选择上而言,各商业银行的喜好会有所不同。有的会从保险公司的发展前景来考虑,有的会从经营网点规模来考虑,有的也会从保险公司股价来考虑,但总体来说,公司质量好是必须条件。对于吸引商业银行投资更为有利的当属中小型保险公司,首先,中小型的保险公司其股价相对于大公司的便宜,银行可以获得相对较多的股权,其次,中小型公司的股价增长潜力较强,可以使银行在股权投资中得到理想的回报。
目前尚处在进展中入股事宜,涉及的确实均为小保险公司。交通银行入主的中保康联人寿以及中国银行进入的恒安标准,在寿险行业的市场份额分别仅为0.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