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告保险公司 索赔金额落差甚大

沃保整理
200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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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一个叫徐欢的人向银行贷款买车,同时购买了一份履约保证保险。对于家住南京秦淮区的王女士来说,这事跟她八竿子也打不着边——她根本不知道徐欢是谁。谁曾想到,5年后,她竟因为这个陌生人吃了官司,还差点被法院强制执行。 王女士多番查证才发现,她被盗用身份证复印件、伪造签名和指印,成了徐欢贷款与保险的双重担保人!这人失踪后,保险公司偿还了银行贷款,又将她告上法庭索赔,法院缺席判她败诉。去年年

    2002年8月,一个叫徐欢的人向银行贷款买车,同时购买了一份履约保证保险。对于家住南京秦淮区的王女士来说,这事跟她八竿子也打不着边——她根本不知道徐欢是谁。谁曾想到,5年后,她竟因为这个陌生人吃了官司,还差点被法院强制执行。
 

  王女士多番查证才发现,她被盗用身份证复印件、伪造签名和指印,成了徐欢贷款与保险的双重担保人!这人失踪后,保险公司偿还了银行贷款,又将她告上法庭索赔,法院缺席判她败诉。去年年底,王女士通过申诉还了自己的清白,但一年多的奔波给她的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昨天,她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想要索要经济赔偿。

  1、突然收到法院执行令

  王女士家住秦淮区,前些年一直随丈夫在北京生活。2007年10月9日,一纸来自南京白下法院的执行令寄到她在南京的家中。执行令称,某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状告她与徐欢代位求偿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现在申请强制执行,她需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另外还有一张传票,要求她在2007年10月11日上午9点赶到法院执行,逾期后果自负。

  两份文书都是王女士的父母代收的,他们被严厉的措辞吓得不轻,赶紧打电话通知女儿。王女士人在北京,她从没跟保险公司打过官司,也不知道徐欢是谁。王女士赶到白下法院执行庭,看完材料,又听了法官的叙述,她被惊人的事实吓出一身冷汗。

  2、莫名其妙成了担保人

  原来,2002年8月14日,一个叫徐欢的人向银行贷款23.94万买车,同时购买了一份履约保证保险。王女士是这份保险合同的担保人,对徐欢的贷款和保险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徐欢如果不按时还贷,保险公司就得替他还,然后保险公司可以向徐欢本人及王女士追偿。2004年10月起,徐欢不再还款。2006年11月,保险公司向银行赔付欠款和利息。2007年1月,保险公司将他和王女士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因两被告经送达均未到庭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徐欢连本带息偿还欠款,王女士承担连带责任。

  “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王女士要求把徐欢叫来,当面对质。但法官说徐欢早就不见了,法院多次传唤都没有音讯,而且判决已经生效,她嘴上反驳是没用的,必须拿出证据来。

  3、签名指模都是假的

  为了还自己的清白,王女士开始了漫长而又艰辛的维权路。她跟丈夫往返于北京、南京。

  在庭审中,保险公司提交了一份反担保函,证明王女士为徐欢做了担保。通过调阅案卷资料,王女士看到了这份反担保函,她一眼认出,右下角的签名和指模都不是自己的。在她的要求下,法院同意进行笔迹鉴定,当着法官的面,她用快中慢三种笔速签名50次,与反担保函上签名作对比。颇具戏剧性的是,签名样本还没送去鉴定,保险公司方面凭目测,就认同了担保函上签名为假的事实。在这个基础上,王女士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要求撤销原审判决。2008年10月,白下法院认定王女士不是徐欢的担保人,判决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4、奔波一年多受太多罪

  一个月后,保险公司向王女士出具了书面“致歉函”,承认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致使他人假冒王女士的名义出具了反担保函,而该公司后续工作人员不能辨认签名与指纹的真假,又致使王女士卷入诉讼。该公司同时表示,“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通过法院审理并判决生效,必将积极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

  对于几句轻飘飘的道歉,王女士并不满意:“奔波了一年多才洗清冤屈,我们受了多少罪啊!”据她介绍,2007年11月15日,她和丈夫坐火车从北京返回南京准备递交申诉状,火车刚到站,丈夫就心脏病发住进医院,幸好及时手术才挽回性命。而她原本在北京有份工作,但是为了申诉,不得已多次请假,最终丢了工作。

  5、保险公司只肯赔3000元

  09年年初,王女士向玄武法院提交诉状,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她因“洗冤”产生的各项损失合计20万元。因为那份反担保函上只有虚假的签名和指模,其余部位均为空白,显得极其不严谨。“我怀疑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审核,甚至经办人员可能与徐欢串通,伪造了这份反担保函!”她认为保险公司违反操作规则,审查不严,应该承担责任。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自身的过错不予否认,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他们认为王女士要20万实在是“狮子大张口”。“我公司之前起诉王女士,也是正当维权,她完全有能力进行申诉,不至于产生自己失业、丈夫发病这样极端的后果。”保险公司方面对王女士提出的医疗费、失业赔偿金等绝大部分诉求不予认可,只愿承担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昨天双方均同意调解,但原告方最低心理价位为15万,保险公司则最多愿出3000元,因差距过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对于关于自己的私人材料还是小心保存才是上策,现在的手段都是告科技的,提醒大家保存好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