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众人寿推出的 “传家宝(国裕一号)终身寿险(分红型)”,核心亮点为 “身故 / 全残双保障 + 增额红利分配 + 终身保障期”,支持灵活缴费与保单贷款权益,适配 0-66 周岁人群的多元需求。
年龄:男性 0 周岁(满 28 日)-62 周岁,女性 0 周岁(满 28 日)-66 周岁,需符合承保规定;
期间 / 缴费:保至身故(终身),支持趸交或分期交(期间约定);
其他:犹豫期 10 天(退保扣≤10 元工本费),等待期 90 天(意外身故 / 全残无),可保单贷款(贷现金价值 80%,期 180 天)。

身故 / 全残金:
交费期满前 / 未满 18 岁:赔 “(已交保费 × 到达年龄比例 / 基本保额现金价值)较大值 + 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到达年龄比例分档(0-17 岁 100%、18-40 岁 160% 等);
交费期满后 / 已满 18 岁:新增 “基本保额 × 保单年度比例”(首年 100%,次年起 (1+1.75%)^(n-1)),红利部分多 “累积红利保额 × 保单年度比例” 选项;
红利:含年度红利(增额形式加保额)、终了红利(合同终止时现金给付),均非保证。
身故 / 全残双保障,终身防护无缺口:
区别于部分仅保身故的终身寿险,新增全残保障,覆盖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严重伤残,适配终身健康风险,尤其适合关注 “伤残后经济支撑” 的人群,保障更全面。
增额红利设计,保额复利增长:
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额形式分配,而非现金领取,新增保额可参与后续红利计算与赔付,长期持有可实现 “保额复利增值”,例如初始保额 100 万元,多年后累积红利保额可能增至 200 万元,身故 / 全残赔付额度同步提升,财富传承力度更强。
灵活权益适配应急,兼顾流动性:
支持保单贷款(贷现金价值 80%,期限 180 天),中途急需资金可灵活周转;还可申请减少保额(同一保单年度减保不超初始保额 20%),退还对应现金价值,平衡长期持有与短期资金需求,避免资金 “锁死”。
王先生 35 周岁(男性),为自己投保,选 10 年交,年交保费 10 万元(累计 100 万元),基本保额 80 万元,关键利益如下(红利为假定值,非保证):
身故保障(交费期满后 / 已满 18 周岁):若王先生 60 周岁(交费期满后,保单年度 26 年)身故,到达年龄 60 周岁(41-60 周岁档,给付比例 140%),保单年度给付比例为 (1+1.75%)^(26-1)≈1.58 倍:
基础部分:已交保费 100 万 ×140%=140 万,基本保额 80 万 ×1.58≈126.4 万,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假设为 130 万,三者取较大值 140 万;
红利部分:累积红利保额假设为 50 万,现金价值假设为 60 万,红利保额 ×1.58≈79 万,取较大值 79 万;
总身故保险金:140 万 + 79 万 = 219 万,远超已交保费,实现财富传承增值。
全残保障:若王先生 50 周岁(保单年度 16 年)因意外全残,到达年龄 50 周岁(41-60 周岁档,140%),保单年度给付比例≈1.34 倍:
基础部分:100 万 ×140%=140 万,80 万 ×1.34≈107.2 万,现金价值假设 110 万,取 140 万;
红利部分:累积红利保额假设 30 万,现金价值 35 万,30 万 ×1.34≈40.2 万,取 40.2 万;
总全残保险金:140 万 + 40.2 万 = 180.2 万,可覆盖全残后的康复、生活开支,保障生活质量。
红利增值:若每年年度红利使保额年均增长 2%,30 年后累积红利保额可达 100 万元,叠加基本保额 80 万元,总保额 180 万元,身故 / 全残赔付基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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