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30日)至7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
交费方式:提供趸交、3年、5年和10年交
【保障内容】
特别生存保险金:从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给付。不同交费期间的给付比例不同:趸交10%、3年交30%、5年交50%、10年交100%。这笔资金可作为中期财务规划的补充。
年金:从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前,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为被保险人提供稳定的现金流,特别适合养老规划。
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将获得基本保险金额与(所交保险费-已领取特别生存保险金)之和的满期保险金,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将按现金价值或(所交保险费-已领取特别生存保险金-已领取年金)中的较大者给付,确保投保资金不会损失。
海港福多星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亮点分析
四重保障设计:特别生存金+年金+满期金+身故金的组合设计,覆盖人生各个阶段的资金需求,既有中期回报又有长期保障。
分红机制灵活: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红利可随时领取或累积生息,满足不同资金需求。虽然红利分配不保证,但提供了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机会。
长期现金价值增长:从利益演示表可见,该产品的现金价值随保单年度增长而稳步提升,长期持有可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保单贷款功能:最高可贷现金价值的80%,为投保人提供应急资金周转渠道,增强资金流动性。
税收优惠潜力:年金保险在我国可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需依据当地法规,为投保人提供额外财务优势。
案例演示:
我们以40岁的李先生为例,详细分析海港福多星年金保险(分红型)的收益情况:
从第10个保单年度起,李先生每年可领取4960元年金,假设李先生生存至105岁,共可领取55次年金,累计领取27.28万元。
若李先生生存至105周岁保单周年日,还可获得满期保险金,包括基本保险金额4960元和(50万元保费-25万元已领特别生存金)=25万元,合计约25.5万元。
在分红方面,假设李先生选择红利累积生息方式,按照演示表中2%的累积生息利率计算,到105岁时累积红利可达约36万元。需要注意的是,红利分配是不保证的,实际金额可能有所波动。
综合计算,李先生的总回报包括:特别生存金25万元+年金27.28万元+满期金25.5万元+累积红利36万元≈113.78万元,是其总保费50万元的2.28倍(未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当然,实际收益会因分红实现率、被保险人实际生存年限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海港福多星年金保险(分红型)以其全面的保障设计、灵活的缴费方式和潜在的分红收益,成为中长期财务规划的有力工具。虽然红利分配存在不确定性,但其稳健的基本收益结构和长期的现金价值增长,仍使其成为养老规划和资产配置的优质选择。每个人的财务状况和需求不同,建议在投保前咨询专业顾问,量身定制最适合您的保险方案。点击"立即咨询"获取专属保险规划建议,或"免费获取方案"了解如何将这款产品纳入您的财务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