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将被公安机关扣留,强制要求补缴保险,并处罚款金额为应交保费的两倍。例如2025年5月案例显示,北京某车主因未投保被罚缴交强险最低保费(950元)的两倍即1900元,车辆暂扣15天。罚款将全部纳入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凸显法律惩戒与公益结合的特点。
全国性处罚包括:扣留机动车至补办保险完成,处双倍保费罚款(最低限额保费如6座以下家庭用车950元,罚款即为1900元)。此外,部分地区如江苏、浙江会将此行为视为“未取得保险标志”,对驾驶人扣1分并罚款200元。而广东、四川等地则侧重财产罚,暂不扣分但要求缴纳滞纳金(逾期每日3%)。
除行政处罚外,未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需全额自担赔偿责任,无法通过交强险获得最高20万元的人身伤害赔付。更严重的是,2025年新规要求未处理保险违法的车辆禁止年检,连续3个周期未检将面临强制报废。曾有车主因未投保导致车辆被扣期间发生自燃,损失高达10万元且无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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