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拒赔风险:保险合同失效的“隐形炸弹”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现实中,带病投保后被拒赔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某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时隐瞒甲状腺结节病史,两年后确诊甲状腺癌却遭拒赔——保险公司通过调取就诊记录发现其投保前已存在相关检查记录,最终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
2. 保费豁免失效:错失关键保障权益
部分重疾险产品提供“保费豁免”条款,即确诊约定疾病后可免交后续保费。但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有病史,即便后续罹患新发重疾,也可能因保险公司追溯既往病史而丧失保费豁免权益。例如,糖尿病患者投保时隐瞒病情,后期若并发心脑血管疾病,保险公司可能认定其整体健康状况与糖尿病相关,拒绝豁免保费。
3. 合同解除:长期保障付之东流
保险公司通常在两年内享有合同解除权(不可抗辩条款例外情形)。2024年某地法院判决显示,一位投保人隐瞒肝硬化病史购买百万医疗险,1年后确诊肝癌,保险公司不仅拒赔,还追溯解除了保险合同并拒绝退还保费。这种“人财两失”的后果对患者家庭经济打击尤为严重。
策略一:选择健康告知宽松的险种
策略二:善用“有限告知”原则
我国采用“询问告知”模式,只需回答保险公司明确提出的问题。例如,某重疾险询问“是否患有恶性肿瘤、冠心病或脑卒中”,若投保人仅有轻微脂肪肝且未被问及,则无需主动披露。但需注意:部分产品会设置兜底条款,如“过去两年内是否存在体检异常”,此时需结合具体指标判断。
策略三:活用“智能核保+人工预核保”
对于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等常见异常,可通过慧择等平台的智能核保系统实时测试承保结论。以好易保重疾险为例,甲状腺结节TI - RADS 2级患者可正常承保,3级可能除外责任。对复杂病症(如术后癌症患者),建议通过官方投保入口预约顾问进行人工预核保,避免留下拒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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