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80周岁,覆盖广泛,老少皆宜。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24时止,提供长久保障。
交费方式:支持趸交(一次性支付)及限期年交(3年、5年、10年交),灵活选择。
【保障内容】
特别生存金:在特别生存金领取日(根据交费期间不同,分别为第5、6、7、9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特别生存金。
生存金:自生存金领取起始日(与特别生存金领取日相同)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生存,按投保人根据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的2.5%给付生存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若被保险人生存,按投保人根据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按已支付保险费总额与合同现金价值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太平洋鑫安逸年金保险产品亮点
长期稳定收益:年金领取起始日起即可领取年金,最高可领至105周岁,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
现金价值平稳:开始领取生存金后,现金价值保持平稳,为投保人提供额外的安全感。
全面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领取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呵护家人。
投保年龄广泛:覆盖出生满30天至80周岁的广泛人群,老少均可投保,核保简易。
案例演示:
以45周岁的周先生为例,他为自己投保了“太保鑫安逸年金保险”,基本保险金额10,900元,保险期间至105周岁,交费期5年,年交保费100,000元。
特别生存金:第7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领取10,900元。
生存金:自第7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每年领取12,500元。
满期保险金: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领取500,000元。
身故保险金:给付已支付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中较大者。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太保鑫安逸年金保险”以其灵活的投保规则、丰富的保障内容、显著的产品亮点,为投保人提供了一份长期稳定的养老保障计划。无论是为了自己的养老规划,还是为了家人的未来保障,这款产品都值得考虑。
如果您对“太保鑫安逸年金保险”有更多疑问或需要个性化的保障方案,请点击“立即咨询”或“免费获取方案”,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