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出生满 28 日至 70 周岁
保险期间:12 年、15 年和 20 年
交费期间:趸交、3 年、5 年
等待期:无等待期
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第 5 个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年金;自第 6 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不再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您的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1.稳定的年金收益
提供定期年金给付,帮助客户在退休后或特定阶段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满足养老或生活开支需求。
2.灵活的缴费方式
支持多种缴费方式(如趸交、期交),客户可以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最适合的缴费计划。
3.保障期限多样
该产品提供了12年、15年和20年,可以根据需求灵活选择。
4.安全性高
作为保险产品,受保险法和监管机构保护,资金安全性高,适合追求稳健收益的客户。
5.收益稳定
年金保险通常具有较为稳定的收益,在投保时就会约定好年金的领取方式和金额等,能为被保险人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40周岁的韩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中韩东方臻利年年盈年金保险”,保险期间选择 20 年,交费期间为 3 年交,年交保险费100,000 元,基本保险金额 6,300 元,则韩先生可获如下保险利益:
注: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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