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日前出台的《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据了解,《措施》立足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四个方面,提出了15条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优化生殖健康服务,强化妇女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托育服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强化职工权益保障等。
具体来说,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落实好《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今年3月1日起,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加大补贴力度。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在现行的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的给予50%的补贴。
在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措施》提出加强省市两级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到2025年,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全部建成妇幼保健院;加快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每千名儿童2.5张充实儿科床位;健全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幼儿园资源向下延伸,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在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中,“养”的支持是关键一环。《措施》从教育、住房、就业等维度强化政策支持,努力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此外还提出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在积极稳妥落实国家生育补贴制度的基础上,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此外,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中,记者也看到,江苏部分城市正通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给予契税补贴、优先配租公租房等方式,给予多子女家庭住房支持。
记者还注意到,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中还提到一些将要在今年达成的目标,如在今年,江苏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全部建成妇幼保健院;再如在今年年底,江苏将实现设区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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