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没有在网络上看到这样的说法?“医保账户每年年底就会清零,必须尽快把钱花完,否则就亏了”“职工门诊统筹额度再不用完,12月底就要清零了”“要抓紧时间用,不然白白浪费了”等等。这些说法让许多人心生疑虑,不知到底该如何对待医保账户。
所谓的年底“清零”说法到底是怎么回事?门诊统筹额度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和医保账户里的钱是一个意思吗?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自动转结至下一年使用
这里先给大家吃个“定心丸”,所谓“医保账户年底清零”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无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会被强制清零。
根据我国现行医保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属于个人及其亲属使用,当年计入账户的资金如果使用不完,其余额仍会留在账户中,下一年度同样可以正常使用。
不过,职工医保还有一个待遇政策叫门诊统筹,门诊统筹有一个门诊费用“年度支付限额”政策,通俗来说,就是每年我们可以使用的“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额度。当一个年度门诊医疗报销超过一定金额时,就无法再通过门诊统筹报销费用。支付限额会根据最新数据每年进行调整,当年支付限额无法跨年累计,所以也会被一些人当作所谓的“额度清零”。
那“门诊统筹”报销额度应该如何理解?即使没生病也要去医院把这个额度用光吗?
门诊统筹实际是医保报销的政策,是给老百姓的承诺。在门诊看病时,如果在额度范围内,医保是按照报销政策给报销的,超过额度是不给报销的。不是每个人都必须报到额度,这不是个人的钱,是统筹的钱,所以也不存在清零,是一个共用的基金。
“统筹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如何区分?
在医疗费用的支付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很多人都分不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为了让大家看病报销更加清楚明了,国家医保局近日专门对此作出了解读。
在看病就医的过程中医疗总费用等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三部分相加。
医保统筹支付是指,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这部分不需要自己掏钱。医保目录范围也就是常说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
职工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额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病支付。
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参加的医保类型,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所对应的标准均有所不同。
个人自付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需要由患者负担的医疗费金额。这部分费用可先由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不够的部分再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个人自费是指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都有医保个人账户,这个账户包括当年度个人账户和往年累计结余账户两部分。当年账户资金,是在每年7月1日一个医保年度起始时,预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历年结余资金,是在次年6月30日年度末按规定清算计息后,留存在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每年的财政年度末,当年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会自动转入往年累计结余账户,并且这些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始终属于个人。
而“医保统筹额度”,则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可以支付的医疗费用上限,即参保人在一个年度里的报销上限。这个额度是根据每个自然年度的统计数据来确定的,并且在新的自然年度开始时进行更新,确保参保人能够持续获得充分保障而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换句话说,2024年结束进入2025年后,参保人的医保统筹年度报销额度将根据2025年新的统计数据进行更新,进入新的自然年度进行计算。因此,并不存在报销额度“清零”“浪费”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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