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缴费范围
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乡非从业居民、长期在我县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在校学生、新生儿等,均可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时间和标准
(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预缴制,2025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照全省统一规定,2025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群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及重度残疾等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160元(按400元的40%计算),其余60%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
三、补缴期的规定和待遇核定
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参保人员,享受财政补助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过了集中缴费期缴费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不享受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1.“黑龙江税务”公众号缴费
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黑龙江税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点击“社保费办理”→点击“我要缴费”→输入参保人基本信息与联系方式→点击“继续缴费”→选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查询缴费”和“获取待缴费信息”→选择“日常缴费”→提交确认完成缴费。
2.支付宝缴费
在支付宝主页面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点击“我要缴费”,输入参保人基本信息与联系方式→点击“继续缴费”→选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查询缴费”和“获取待缴费信息”→选择“日常缴费”→提交确认完成缴费。
3.银行柜面缴费
参保人也可到参保所在县区缴费银行办理缴费业务,双休日可正常办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4〕4号)要求,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多增加1个月。也就是说,若您2025年度未缴纳居民医保费,那么2026年度即使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也会有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无法享受2026年全年医保待遇。所以为了保障您的医保待遇,请您一定要连续及时参保缴费。
以上来源于互联网,具体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当地电话区号+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