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医保政策新规定
2024年医保政策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参保缴费机制:
参保缴费期限: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9月10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1月1日至2月28日。
待遇享受期限: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缴费标准:
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2。
特殊群体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1-2级残疾人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监测人员资助300元/人/年;3-4级残疾人员资助100元/人/年。
二、2024年医保报销新规定是什么
2024年医保报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零星报销申报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因医保系统缘故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需在费用发生起一年之内申请零星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自2025年1月1日起,除医保系统原因外,所有医疗费用均需在医院直接结算,参保地医保部门将不予零星报销。具体情形包括:
江西省范围内就医的,所有医疗类型均需在医院直接结算。
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包括住院、普通门诊、五种全国联网门特慢性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高血压、糖尿病)相关医疗费用均需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
门诊待遇保障政策:
门诊两病:城乡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可以在乡镇卫生院门诊部鉴定和申请,报销比例为50%,参保年度内一个病种最高限额300元,若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最高限额500元。
门诊统筹:城乡居民每人每年限额100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50%,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60%;城镇职工在职人员年度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限额2500元。
门诊共济: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可以支付父母、配偶、子女在住院、门诊、购买药品等费用,使用前需在微信小程序“陕西医保”里绑定亲属。
慢特病: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慢特病集中申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月31日,申报条件包括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等。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报销待遇: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41种,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500元/年,报销比例为65%(退休人员70%),年度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5000元封顶,二类慢性病8000元封顶。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44种,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50%,年度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2500元封顶,二类慢性病5000元封顶。
门诊特殊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特殊病种共10种,起付标准为400元/年,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为95%,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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