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周岁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3年交、4年交、5年交、6年交、10年交
生存年金:
合同的首个生存年金领取日为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自合同约定的首个生存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个生存年金领取 日的零时仍生存,将按以下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
(1)按年领取的,年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
(2)按半年领取的,半年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险金额的 50.5%;
(3)按季领取的,季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险金额的 25.4%;
(4)按月领取的,月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险金额的 8.5%。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连享金生”致力于为个人和家庭提供高效、灵活、稳健的长期保障,主要有以下四大亮点:
1、生存年金固定给付,连享至终身。作为产品最大的特点,自首个生存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则向被保险人给付固定金额的生存年金,满足未来长寿的持续需求,健康到老晚年无忧。
2、年金第六年末起领,早买早享受。相对于养老年金产品年金开始领取时间通常都是在退休年龄之后,“连享金生”年金领取时间特别设置为第六个保单周年日,持续领取直至终身。
3、规则设置灵活,定制人生。“连享金生”的缴费方式分别有5、6、10年交,长期或短期现金流规划均可满足。除此之外,生存年金的领取频次除了常规的年领、月领,还新增了季领和半年领,多种领取频次可供选择,适应各类客户需求。
4、现金价值明确,安全稳健。投保之后,保单每年的现金价值明确写进合同,有效抵御市场波动,确保财富安全。若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身故,“连享金生”将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多方位覆盖风险。
我们以40周岁男性投保百年连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为例,选择年交保费3万元,交5年,保终身,对应基本保额为3621元,选择按年领取生存年金,则他能领到的年金收益情况如下:
可以看到,在保单第6年起,他每年都能领到3621元的生存年金;
到他60岁时,能够累计领取54315元的生存年金;
到他70岁时,能够累计领取90525元的生存年金;
到他80岁时,能够累计领取126735元的生存年金;
到他90岁时,能够累计领取162945元的生存年金!
同时在他身故后,也还有一笔不低于已交保费的身故保险金给付到家人,让爱延续。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此外,“连享金生”配置三大保单权益,无忧“金”生。
(1)是减少基本保额功能,条款明确写明,合同生效满五年,可以申请使用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功能。
(2)是保单贷款功能,如若临时有资金急用需求,可申请保单贷款,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本息即可,不影响合同效力和利益,同时还能解决燃眉之急,两大权益全方面保障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3)连享金生”在权益方面,新增第二投保人功能,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可申请指定第二投保人,当投保人身故后第二投保人成为合同新的投保人。第二投保人的设置可有效解决投保人身故后保单难以延续、保障无法维持的难题,贴心守护终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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